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重中之重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繼“大氣十條”之后,綜合治理大氣污染的戰略布局再次迎來綱領性文件——《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其中從末端控制帶入能源、產業、交通、用地四大重點領域被業界視作此輪大氣污染防治的新亮點。
當前,藍天保衛戰正在持續縱深推進。在實現“大氣十條”階段性目標后,大氣污染防治并沒有摁下“休止符”,而是站在了新階段的原點。
7月初,國務院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下文簡稱《行動計劃》),明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到2020年,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同時,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行動計劃》的發布實施,吹響了全民行動、再接再厲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進軍號角。
《行動計劃》是繼“大氣十條”之后第二個大氣污染防治的藍圖。在眾多業界人士看來,《行動計劃》的目標設定延續了“大氣十條”以顆粒物濃度降低為主要目標,同時降低重污染天數的思路,將促進環境空氣質量的總體改善。從時間尺度上,更加聚焦秋冬季污染防控,著力減少重污染天氣。具體措施的重點也更突出,如燃煤方面瞄準散煤替代、機動車污染治理瞄準柴油貨車。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100萬輛以上。
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更注重源頭治理、施策。《行動計劃》把有效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作為重要的措施加以部署,提出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同時,將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能源體系作為重要舉措,堅持發展非化石能源與清潔利用化石能源并舉。一直部署實施《行動計劃》,緊緊圍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未來重點是由污染治理向空氣質量*轉變。
而在治理措施上,未來三年基本沿襲過去五年的做法,但也提出了一些新要求。《行動計劃》將汾渭平原增加為重點區域,已經實現穩定達標的珠三角區域不再是重點區域。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應在“十三五”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特別是對于河北、河南、山東等省份來說,《行動計劃》中的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調整目標,都是需要跨越的障礙。重點措施方面,更加強調突出抓好工業、散煤、柴油貨車和揚塵四大污染源的治理。
迄今,“十三五”規劃的約束性指標已提出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目標,生態環境部已將目標分解各省區市,各省份已將目標進一步分解市。現在一方面中央環保督察向地方施壓,另一方面地方也用專項資金來聘請或咨詢專業團隊來幫助提高大氣管理能力等。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督促指導北京市及周邊省市進一步加大治污力度,深入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切實降低污染排放強度,力爭取得更大的改善目標。
《行動計劃》的提出,一方面將進一步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另一方面也給相關行業指明新的發展方向和機會。加之2018年環保工作會議、兩會以及第八次環保大會相繼召開,2018年督察回頭看和專項督察開啟,在“政策端”和“監察端”共同驅動下,廢氣處理行業景氣度依舊。這其中,擁有工業降能耗、工業污染治理、環境監測等相關業務的企業將逐步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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