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縣信達公路橋梁工程試驗儀器廠同時供應生產:混凝土攪拌站試驗儀器、混凝土單臥軸式攪拌機、混凝土抗滲儀、混凝土標準養護箱、水泥標準養護箱低溫試驗箱、恒溫恒濕養護箱、F101-1干燥箱等試驗儀器。混凝土壓力試驗機混凝土標準養護室、NJ-160型水泥凈漿攪拌機、電動擊實儀、混凝土鉆孔取芯機、混凝土振動臺、混凝土貫入阻力儀、鼓風干燥箱、水泥快速養護箱、 混凝土加速養護箱、混凝土動彈模量測定儀、混凝土含氣量測定儀、混凝土壓力泌水儀、SCM-200型雙端面磨平機、DYE-300數字式壓力試驗機、1米混凝土振動臺、YH-40B/60B/90B型標準恒溫恒濕養護箱、混凝土切片機、混凝土磨平機、DYE-300S全自動抗折抗壓試驗機、水泥膠砂振實臺混凝土抗滲儀DYE-300電腦恒應力壓力試驗機水泥膠砂攪拌機、混凝土雙臥軸式攪拌機、混凝土單臥軸攪拌機、水泥膠砂攪拌機、水泥凈漿攪拌機、水泥膠砂振實臺、原子吸收光譜儀、火焰光度計等試驗儀器,水泥試驗儀器,瀝青檢測儀器,公路橋梁儀器,同時可為用戶組建成套實驗室,所售儀器均保修一年,終身維修,歡迎新老用戶與選購。
1.0.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黨委(擴大)會議暨交通運輸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范我區公路試驗檢測機構及建設項目工地試驗室的試驗檢測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提高檢測設備自動化水平及試驗檢測工作質量,保證試驗檢測工作科學、真實、有序地開展,有效遏制質量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標準。
1.0.2適用范圍
凡在我區從事公路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檢測機構和建設項目臨時工地試驗室,信息化建設均應符合本規定要求。
1.0.3主要內容
水泥混凝土(含取芯)抗壓強度、膠砂抗壓抗折、鋼材力學性能中的力值和瀝青混合料馬歇爾穩定度、瀝青針入度和軟化點,其檢測數據均應自動采集。
1.0.4與相關規范的關系
檢測機構使用的自動采集設備、自動加載、卸載、數據傳輸與處理除應執行本規程外,還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及管理規定的要求。
2術語
2.0.1力值檢測設備
用于公路建設工程檢測的壓力、拉力試驗機稱為力值檢測設備。
2.0.2瀝青及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
用于公路建設工程檢測的針入度、軟化點試驗機稱為瀝青檢測設備;馬歇爾試驗機稱為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
2.0.3自動采集控制
自動采集控制是集成嵌入式自動采集控制軟件的單片機或安裝自動采集控制軟件及數據采集控制卡的電腦為核心,控制信號采集和自動加、卸載執行程序的閉環控制系統。
2.0.4自動加、卸載
自動加、卸載的過程是一個沒有人為干預的過程。從啟動檢測設備開始,設備根據設定的加荷速率自動加荷,直至按標準試驗方法取得采集值,自動卸載的過程。強行停機、停電等,檢測數據不能進入檢測軟件系統和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
2.0.5設備技術改造
本標準出臺前已經投入使用的不具備自動采集和自動加、卸載的檢測設備,通過改造使之符合本標準要求,稱為設備技術改造。
2.0.6數據傳輸
將檢測數據實時傳輸到檢測軟件和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的過程。
2.0.7自動采集接口
自動采集接口有兩種,一是自動采集控制系統中的軟件將自動采集的數據傳輸到檢測軟件和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檢測軟件和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具有接收的標準和方式。二是檢測設備已有自動采集控制系統并提供相關的數據標準、方式,由檢測軟件開發單位開發程序將此數據標準轉換符合檢測軟件和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數據標準的要求。
2.0.8力值時間曲線
由于試樣的破壞荷載、屈服值實現自動采集,為避免誤判及試驗過程追溯,使檢測過程具有再現性,將試驗過程的數據按檢測時間點保存到檢測軟件中對應的采集數據記錄中,并以曲線圖形式反映。
2.0.9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局(以下簡稱:)信息平臺中建設專門用于對工程質量檢測進行監管的軟件系統。
2.0.10登錄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查詢試驗記錄及報告。
3基本要求:公路工程試驗室儀器設備信息化建設管理規定
3.0.1檢測設備制造單位或設備技術改造單位應取得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或維修許可證。
3.0.2檢測機構已購置的力值檢測設備及瀝青和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凡是不滿足本標準的要求,均應通過技術改造達到要求。
3.0.3滿足本標準數據自動采集、自動加、卸載、數據傳輸的力值檢測設備及瀝青和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廠家,應提供產品標準、產品說明書。
3.0.4對原有檢測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自動采集、自動加、卸載控制系統及數據傳輸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改造單位提供的改造技術應通過組織的技術鑒定,同時應提供產品標準和說明書。
3.0.5要求檢測機構使用的軟件應經過評審,其版本應統一,禁止同一軟件多種版本。經過檢測評審的軟件其允許開展的檢測項目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局公布。檢測機構應使用經評審符合要求的、能自動實時傳輸、適于監管的檢測設備及配套的軟件。
3.0.6檢測機構使用不符合本規程規定的力值檢測設備和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設備,其出具的檢測報告為違規檢測報告,不作為工程質量驗收的依據。
3.0.7力值檢測設備和瀝青及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經過技術改造后,應確保采集及傳輸數據真實、有效,不得向用戶提供修改數據和報告的后門程序或開放相應功能,合同雙方應對傳輸數據的真實、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3.0.8經技術改造后的設備應能夠在我區其它建設項目繼續使用,只變更建設項目編碼、合同段編號及驗證碼即可。
3.0.9檢測機構的試驗設備具備信息化功能后,需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局組織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檢測工作中使用。
4自動采集
4.1自動采集設備(EPC)
4.1.1檢測機構須對以下設備進行自動采集技術改造,設備清單詳見表1:
表1信息化改造設備清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格 | 原試驗機類型 | 改造作業方法 | 技術要求 |
1 | 試驗機 | 30-100T材料試驗機 | 度盤、數顯、屏顯 | 電液伺服改造升級 | 符合《液壓式壓力試驗機》(GB/T 3722)及《試驗機通用技術要求》(GB/T2611)相關要求 |
30-100T材料試驗機 | 電液伺服 | 直接讀取軟件數據庫 | |||
2 | 壓力機 | 200T壓力試驗機 | 度盤、數顯、屏顯 | 電液伺服改造升級 | |
200T壓力試驗機 | 電液伺服 | 直接讀取軟件數據庫 | |||
3 | 恒應力壓力機 | 30T水泥抗壓抗折試驗機 | 度盤、數顯、屏顯 | 電液伺服改造升級 | |
30T水泥抗壓抗折試驗機 | 電液伺服 | 直接讀取軟件數據庫 | |||
4 | 瀝青針入度試驗儀 | 數顯、屏顯 | 加裝傳感器或提供整機 | T0604-2011 | |
5 | 瀝青軟化點試驗儀 | 數顯、屏顯 | T0606-2011 | ||
6 | 馬歇爾穩定度試驗儀 | 數顯、屏顯 | T0709-2011 | ||
7 | 預應力智能張拉-壓漿機 | 整機購置 | 《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 F50-2011 |
4.1.2力值檢測設備和瀝青及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應配備自動采集設備,自動采集設備采集的數據應準確,其誤差應符合檢測設備精度的要求。
4.1.3不具備數據自動采集的力值檢測設備和瀝青及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應進行技術改造,改造后的設備采集的數據應準確,并通過計量檢定部門的檢定,其誤差應符合檢測設備精度的要求。
4.1.4自動采集設備及相應的接口軟件嚴禁提供修改、刪除、直接輸入數據的功能,必須保證自動采集數據的真實性。
4.1.5檢測機構應對本單位所使用對檢測結果準確性和有效性有影響的自動采集設備制定年度量值溯源計劃,儀器設備應按規定溯源至國家基準,并貼有相應的標識。當發生在下列情形時,應進行重新檢定:
(1)儀器經重新安裝;
(2)儀器經改造;
(3)儀器使用異常時;
(4)儀器過載后;
(5)儀器重新啟用;
(6)儀器經損壞修復后等。
4.1.6檢測機構應對力值和瀝青及瀝青混合料檢測設備(自動采集設備)進行自編號,自編號應與設備的編號形成對應關系,設備自編號應反映在原始記錄和檢測報告中。
4.1.7自動采集設備設計應嚴謹,且能夠對各種非法操作進行有效地控制。
4.1.8試驗室應有一臺(一臺)中央計算機,負責集群管理,向自動采集設備委托試驗,并具備存儲數據及出具報告的功能。
4.2自動采集軟件:
4.2.1自動采集控制軟件(設備)應具有下列功能:
(1)試驗人員工號登錄功能。
(2)樣品編號手工輸入或條形碼掃描功能。
(3)設定設備大量程,避免設備過載。
(4)按組采集數據結束后顯示該組數值。
(5)必須記錄10000組或以上原始記錄數據和力值與時間曲線(關系函數)。
(8)記錄檢測設備的自編號。
(9)時鐘功能,保證試驗時間來源的準確性。
(10)打印功能
4.2.2自動采集控制軟嚴禁提供下列功能:
(1)修改自動采集數據。
(2)錄入檢測數據。
(3)確認數據上傳。
4.2.3自動采集控制軟件應以數值和圖形的形式顯示試驗過程,數值和圖形之間可以切換。
4.2.4自動采集數據應有足夠的信息,至少包括:
(1)樣品編號;
(2)采集的數據結果值;
(3)檢測日期;
(4)試驗人員的工號;
4.2.5自動采集控制軟件應使顯示屏致少同時顯示以下內容:
(1)試驗時間。
(2)力值數值或力值與時間曲線圖。
(3)加荷速度。
(4)試驗項目。
4.2.6自動采集控制軟件應在顯示屏上致少查詢以下內容:
(1)試驗日期、時間。
(2)力值數值或力值與時間曲線圖。
(3)試驗項目。
(4)按時間段查詢試驗組數。
(5)可通過檢測日期、樣品編號查詢自動采集數據。
4.2.7自動采集應能再現檢測過程并記載檢測活動所采集的檢測數據,可按試驗日期、試驗項目、試驗設備分別打印原始記錄數據
4.2.8單片機型的自動采集控制軟件應具備采集數據及試驗過程數據實時上傳到上位機保存的功能;電腦型的自動采集控制軟件也應具備試驗過程數據的保存功能。
4.2.9自動采集設備采集的力值數據必須實時上傳到檢測業務軟件系統和自治區檢測監管系統,檢測接口軟件嚴禁提供二次操作采集數據。
4.2.10當自動采集控制軟件進行局部修改或增添功能時,應對其適用性進行測試,并不得違反本規程的規定。
4.3檢測軟件:
4.3.1檢測軟件中的自動采集數據和報告應保存5年以上。
4.3.2檢測軟件應實現水泥混凝土抗壓強度、膠砂抗壓抗折強度、鋼筋拉伸和瀝青針入度、軟化點和瀝青混合料馬歇爾等試驗評定功能,并能對相關檢測過程數據回放及追溯。試驗記錄應存儲對應的GIF格式曲線圖,力學類設備應生成時間-力值曲線圖,馬歇爾試驗應形成流值-穩定度曲線圖。
4.3.3在檢測軟件中更正自動采集的數據必須有追溯依據,并符合檢測機構質量管理手冊中規定的程序,不得更改檢測數據。
4.3.4檢測軟件判定試驗報告不合格時,客戶機應向的管理人員發送短信預警,且明確不合格質量數據的來源及具體信息。
4.3.5檢測軟件應具有已傳送、未傳送、已判定、未判定、合格、不合格、無效報告的統計匯總功能。具備按日期階段匯總統計和導出報表功能(報表格式見表2,導出文件格式為PDF,此項為監管者日常檢查提供依據)
表2信息化監督檢查表格
4.3.6檢測軟件可按報告編號進行查詢,并可查詢報告相關所有記錄,包括無效記錄和備注信息。
4.3.7檢測軟件在開發和配置時應留存擴展空間,同時應考慮試驗機與軟件改造、升級方面的相關問題,并具有自動升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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