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恒準標物計量研究院有限公司>>環境類標準物質>>土壤標準物質>> RMH-A144/A145土壤中有機碳分析標準物質
本標準物質對土壤環境中有機碳含量分析的研究和監控具有重要意義,可用于農業、地質、環保等領域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人員考核及過程中質量控制。
一.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選擇普通的土壤為基體,在制備過程中經去雜質、研磨、混合等特殊均質化手段,再將干燥后的分裝于玻璃瓶中,經Co60輻射滅菌后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特性量 | 標準值(%) | 擴展不確定度(%) |
RMH-A144 | 有機碳 | 3.24 | 0.26 |
編號 | 特性量 | 標準值(%) | 擴展不確定度(%) |
RMH-A145 | 有機碳 | 4.24 | 0.34 |
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三. 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考察
按照國家標準物質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標準物質樣品,參照標準HJ615-2011《土壤 有機碳的測定 重鉻酸鉀氧化-分光光度法》,進行均勻性和穩定性檢驗,最小取樣量為0.5g。結果表明,該系列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3年。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檢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個實驗室聯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定值方法為重鉻酸鉀硫酸氧化-硫酸亞tie滴定法。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裝、儲存及使用
本標準物質以玻璃瓶封裝,每瓶50g,在避光、清潔、室溫處保存;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規定最小取樣量為0.5g,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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