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恒準標物計量研究院有限公司>>環境類標準物質>>土壤標準物質>> RMH-A393/A394/A395土壤中鉍分析標準物質
供貨周期 | 現貨 | 規格 | 50克/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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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號 | RMH-A393/A394/A395 | 應用領域 | 綜合 |
土壤中鉍分析標準物質
本標準物質對土壤環境中總鉍含量的研究和監控具有重要意義,可用于農業、地質、環保等領域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儀器校準及過程中質量控制。
一.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選擇經過篩查的的土壤為基體,在制備過程中經去雜、自然風干、研磨和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質化手段,經低溫干燥后將樣品在潔凈室分裝于高密度聚乙烯瓶中,Co60輻射滅菌后避光保存。
二. 土壤中鉍分析標準物質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特性量 | 標準值(mg/kg) | 擴展不確定度(mg/kg) |
RMH-A393 | 鉍 | 25.6 | 3.9 |
RMH-A394 | 鉍 | 40.2 | 5.5 |
RMH-A395 | 鉍 | 102 | 13 |
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三. 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考察
參照國家標準物質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標準物質樣品,按照標準HJ680-2013《土壤和沉積物 汞、砷、硒、鉍、銻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相關規定,采用硝酸和鹽酸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AFS)進行均勻性和穩定性檢驗,最小取樣量為0.1g。結果表明,該系列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暫定為3年。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檢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有效期內如發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個實驗室聯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定值方法為硝酸和鹽酸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AFS)、硝酸和鹽酸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法(ICP-OES)。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裝、儲存及使用
本標準物質以高密度聚乙烯瓶封裝,每瓶50g,在避光、清潔、室溫處保存;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和靜電。規定最小取樣量為0.1g,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
六. 安全警示
該標準物質為有害物質,使用時應注意做好防護,避免與口或直接與皮膚接觸。
七. 合作單位
廣東華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江蘇雨松環境修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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