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無錫美耀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文章>>高頻聲波和超聲波的區別是什么?
1、頻率不同
(1)超聲波:當聲波的振動頻率大于20000Hz時,人耳無法聽到。超聲波因其頻率下限大約等于人的聽覺上限而得名。因此,我們把頻率高于20000赫茲的聲波稱為“超聲波”。
(2)高頻聲波:聲波的頻率是指波列中質點在單位時間內振動的次數。以赫茲(Hz)為單位測量,描述每秒周期數。人耳朵能聽到的聲波頻率為20~20000Hz。
2、作用不同
(1)超聲波:超聲檢驗,超聲波的波長比一般聲波要短,具有較好的方向性,而且能透過不透明物質,這一特性已被廣泛用于超聲波探傷、測厚、測距、遙控和超聲成像技術。
(2)高頻波:在電子技術領域中高頻波在無線電技術中定義高頻波是頻帶由3MHz到30MHz的無線電波。HF多數是用作民用電臺廣播及短波廣播。其對于電子儀器所發出的電波抵抗力較弱,因此經常受到干擾。高頻波常用于民用電臺廣播及短波廣播和hf 遠程雷達。
3、應用領域不同
(1)超聲波:超聲處理,利用超聲的機械作用、空化作用、熱效應和化學效應,可進行超聲焊接、鉆孔、固體的粉碎、乳化 、脫氣、除塵、去鍋垢、清洗、滅菌、促進化學反應和進行生物學研究等,在工礦業、農業、醫療等各個部門獲得了廣泛應用。
(2)高頻波:在不同領域中都會存在,如量子力學、聲波、光波、彈性波和電磁波領域中具有廣泛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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