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貨 | 規格 | GFM-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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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能源,電子,航天,電氣 | 主要用途 | 后備儲能電源 |
各系列產品質保期限:
25AH(含)以下 國內、外客戶均為12個月
25AH--40AH 國內外客戶均為18個月
40AH(含)以上 國外18個月,國內36個月
設計壽命:15年
參考價 | 面議 |
更新時間:2020-05-16 16:53:01瀏覽次數: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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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蓄電池GFM-500/2V500AH總代理商
有利蓄電池GFM-500/2V500AH總代理商
有利蓄電池設備運用與保護:
■電池在運送途中或保留過程中由于自放電丟掉一定容量 , 請運用前進行補充電 , 建議每月 3~6 個月補充電一次 .
■電池出廠時已是初充電狀況 , 所以不要將正負端子短接 .
■應準確選用電池 , 新舊蓄電池不能混合運用 .
■實習容量相同的電池或電池組方可串聯運用 .
■實習電壓 , 容量相同的電池或電池組方可并聯運用 ( 并聯運用*不跨過 4 組 ).
■讓電池有一個超卓的工作及儲存環境,應話在單調、通風的本地運用,防止陽光直射,遠離熱源及高溫物體。電池放電時,工作溫度請操控在 20 攝氏度 ~ 50 攝氏度 計劃內。
■運用電池時應當正立設備放置,不建議側放運用。電池組中每個電池間端子聯接要健旺。
■放電后不要旋轉必須當即充電。
■在運用中, 應守時查看電池,若長時刻處于充電狀況,而不放電,會使電池活性變差,故通常三個月進行一次放電實驗,放電容量在電池的 50% 分配,然后對電池從頭充電。
有利蓄電池性能指標:
1.容量。在規定實驗條件下,蓄電池的容量能達到的標準。我國要求:實驗10H率容量第二次循環不低于0.95C
2.大放電電流。在電池外觀無明顯變形、導電部件不熔斷的條件下,電池所能容忍的大放電電流。
3.耐過充點電壓。*充電后的蓄電池所能承受的過電能力。蓄電池在運行過程中不能超過耐過壓充電。按規定條件充電后,外形無明顯的滲透變形。
4.容量保存率。電池達到*充電之后,靜止數十天,有保存前后容量計算出的百分比數。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5密封反應性能。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電池在*充電狀態,每安時放出的氣體量ML。密封反應效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
6.安全閥的作用。為了防止閥控電池內壓異常升高損壞電池槽而設定開閥壓力。為了防止外部氣體自安全閥侵入影響電池循環壽命,而設立了閉閥壓力。
7.防爆性能,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蓄電池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內部產生的酸霧被抑制向外部泄放的性能。
安裝維護說明:
1.電池可以像常規電池一樣直立安裝使用,也可以臥式使用
2.電池應離開熱源和易產生火花地方,并應避免陽光直射及置于大量有機溶劑氣體和具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其安全距離應大于0.5m。
3.電池室應具備必要的通風、照明設施,避免安裝在密閉設備中或容器中。電池間距*在3CM以上。
4.電池均荷電出廠,在運輸、安裝過程中謹防短路;搬運時不得觸動極柱。
5.電池組的安裝,因組件電壓較高,在搬運、安裝、維護時,應使用絕緣工具,配戴絕緣手套等以防電擊。
6.電池安裝連接前,先用細絲鋼刷將極柱擊端子刷至出現金屬光澤,并保持連接處的清潔。連接時應上緊螺栓,以防接觸不良引起電池打火。扭矩規定值:50ah以下電池為50ah以上電池為
電池連接時,連接電纜應盡可能短,以防產生過多壓降。
7.新舊不同、容量不同、性能不同的蓄電池請勿混用。安裝末端連接件和導通電池系統前,認真檢查電池系統的總電壓及正、負極,以確保安裝正確。
8.電池與充電器或負載連接時,電路開關應位于“斷開”位置,并保證連接正確,蓄電池的正極與充電器的正極連接,負極與負極連接。
9.電池請勿用有機溶劑擦拭。如發生火災,可用四氯貨碳之類滅火器。
10.電池安裝前,*在10℃---20℃、干燥、清潔、通風的環境中存放。存放期距電池的生產期不能超過6個月,否則應進行補充電。
11.電池可在環境溫度為-20℃---+50℃條件下使用,但環境溫度為10℃---30℃時可獲得較長的使用壽命。
12.不要單獨增加或減少電池中某幾個電池的負載,如:串聯使用時的中間抽頭作其他電源用。
電池使用時,應避免過充電及過放電,否則均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13.電池在安裝結束后,投入使用前,需進行補充充電或均衡充電。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當蓄電池浮充電壓低于2.20V/單格時,應對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充電限流值*采用0.1--0.2C10(A)
電池組安裝應考慮其安裝地面、樓板的承載、荷重能力(按建筑圖紙要求)
14.電池的浮充電壓是指在環境溫度為25℃下充電電壓值,當溫差超過10時,必須修正浮充電壓,否則會損傷蓄電池。環境溫度升高1℃,應降低電壓0.003V/單格;相反則升高浮充電壓0.003V/單格
當負載變化范圍為0---100%,充電設備應達到1%的穩壓精度。
15.至少每年檢查一次電池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并及時予以調整。運行中的蓄電池(組)不得進行拆、裝作業及調整、松動電池連線,以防打火。
16.建議每年對電池進行一次全負載運行,并做好蓄電池動作記錄。
17.電池運行中,如發現以下異常:浮充電壓異常/裂紋、漏液或變形/溫度異常等,應該及時查找故障原因并立即予以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