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貨 | 規格 | HRL1254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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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能源,交通,航天,電氣 | 主要用途 | 后備儲能電源 |
各系列產品質保期限:
25AH(含)以下 國內、外客戶均為12個月
25AH--40AH 國內外客戶均為18個月
40AH(含)以上 國外18個月,國內36個月
設計壽命:15年
參考價 | 面議 |
更新時間:2020-03-16 16:40:18瀏覽次數: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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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B蓄電池HRL12540W/12V54AH中國臺灣技術
CSB蓄電池HRL12540W/12V54AH中國臺灣技術
UPS蓄電池維護的必要性與建議
隨著市場的需求,不間斷電源(UPS:uninterruptiblepowersupply)在各個行業被廣泛使用,UPS蓄電池已成為這個特殊系統的支柱,沒有電池的UPS只能稱作穩壓穩頻電源。在市電異常時蓄電池將化學能變成電能,通過UPS中逆變器逆變成交流電能輸送給負載,保證用電設備不間斷連續運行,保證使用設備或信息安全。
閥控式免維護密封鉛酸蓄電池已在大中小型UPS電源中廣泛使用,占據UPS電源總成本的1/4~1/2。通過調查,正常使用的UPS,電池壽命一般在5年左右,在使用末期約有50%左右的UPS電源故障與UPS蓄電池有關。UPS蓄電池的失效主要表現為個別電池存在落后或電池浮充電壓低,備電時間短(容量不足),需要電池啟動的UPS市電異常后不能帶載啟動等。為保證安全使用,對UPS系統的健康狀況,特別是蓄電池的狀況需要制定合理的維護方案是必要的。
1、浮充電壓監控:
1)、在中大型UPS一般配備有監控儀:通過監控設定浮充電壓的上下限,做到隨時監控電池的健康狀態,發現異常及時進行處理;
2)、在萬用表測量電池的浮充電壓。
通過以上方法,參照YD/T799-2002《通信用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標準,電池在浮充狀態下浮充電壓偏差不大于480mV(12V電池),如測試電壓偏差大,則需要考慮調成均充模式后再進行觀察和測試,如轉成浮充后仍沒有改觀則需要考慮采用以下方法進行檢測核實。
2、UPS電池的容量測試
一般情況下在對蓄電池進行定期容量測試時,可選擇以下幾種容量測試方法。
1)、離線式測量法(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a) 將蓄電池組充滿電后脫離UPS系統靜置1小時,在環境溫度為25±5℃的條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負載的方式,采用10小時放電率進行放電測試。
b) 放電開始前應測量蓄電池的端電壓、環境溫度、時間。
c)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放電電流、室內溫度,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放電電流波動不得超過規定值的1%。
d)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及室溫,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在放電期末要隨時測量,以便準確確定達到放電終止電壓的時間。
e)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蓄電池按10小時率放電時,如果溫度不是25℃時,則應將實際測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Ce:
Ce=Cr/﹛1+K(t-25℃)﹜------------------------(A)
式中:t—放電時的環境溫度
K—溫度系數(10H率放電時K=0.006/℃;3H率放電時K=0.008/℃;
1H率放電時K=0.01/℃)
f)放電結束后,要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2倍以上。
2)、在線式測量法
a) 在直流供電系統中,調整UPS輸出電壓至保護電壓,由蓄電池對實際負荷供電,在放電中找出蓄電池組中電壓低、容量差的一只蓄電池作為容量試驗對象。
b) 打開UPS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等蓄電池組充滿電后穩定1小時以上。
c) 對(a)中放電時找出差的那只蓄電池進行10小時率放電試驗。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該蓄電池的端電壓、溫度、放電時間和室溫。以后每隔1小時測量記錄一次,放電快到終止電壓時,應隨時測量記錄,以便準確記錄放電時間。
d)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如果室溫不是25℃時,則應按照(A)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
e) 放電試驗結束后,用充電機對該只蓄電池進行補充電,恢復其容量。
f) 根據測量記錄數據繪制放電曲線。
3)、核對性放電試驗法
為了能隨時掌握蓄電池組的大致容量,進行核對性放電試驗是必要的,其方法是:
a) 在直流供電系統中,調整UPS輸出電壓至某保護電壓,由蓄電池對實際通信負荷供電。蓄電池組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每只電池的端電壓、溫度、室溫和放電時間。放出額定容量的30-40%為止。
b) 放電結束后,要對蓄電池進行充電,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2倍以上。
c) 根據測量記錄的數據繪制放電曲線,留作以后再次測量時比較。
說明:
(1)對于UPS系統的蓄電池組,不建議采用離線式測量法進行容量測試。
(2)進行在線式測量法和核對行容量試驗時,對于本身具備蓄電池放電測試功能的UPS設備,需要開啟蓄電池放電檢測功能對蓄電池進行放電試驗。對于沒有該功能的UPS,需要關斷其交流輸入,進行放電試驗。
? 注意事項:
1).上述蓄電池容量試驗方法,是日常維護工作中的常用方法,但無論哪種方法,在容量測試期間保證系統運行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做容量試驗時應提前了解市電有無計劃性停電,備用發電機組應處于良好狀態。
2).在進行蓄電池容量放電試驗前,應用萬用表、內阻儀、電導儀對蓄電池的性能進行一次預防性檢測。
3).為保證容量測試的準確性,應采用專業蓄電池容量在線測試儀器和假負載進行測試。
3、UPS電池啟動瞬間輸出大電流測試
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后備式UPS電源由市電供電向逆變供電的切換時間要求小于7ms,一般設計為4-5ms左右。當市電供電異常,UPS電池必須在小于4-5ms時間內輸出負載所需的電流。如電池組中存在失效的電池能夠滿足以上端電壓和容量的要求,可能大電流放電4-5ms不合格,這種情況也是存在風險,電池已處于不合格狀態。由于UPS電池瞬間輸出大電流的特性只有在關閉市電才能測試,由于在不清楚電池性能情況下測試是風險,一般不建議進行檢測。
通過多方面的了解,建議UPS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制定季度和年維護計劃,當蓄電池使用時間超過廠家給的質保期后要關注和增加維護的頻次,以保證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