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價格區間 | 1萬-5萬 |
---|---|---|---|
應用領域 | 環保,石油,能源,建材,紡織皮革 |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RZ-1建材燃燒熱值儀價格
RZ-1建材燃燒熱值儀價格是按照GB/T14402-2007《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燒性能 燃燒熱值的測定》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和要求,適用于建筑材料燃燒熱值的測試。在該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用于測試試驗制品燃燒的熱值,與制品的形態無關。
GB/T14402-2007《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燒性能 燃燒熱值的測定》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恒定熱容量的氧彈量熱儀中,測定建筑材料燃燒熱值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總燃燒熱值(PCS)的方法。附錄A規定了計算凈燃燒熱值(PCD)的方法。
本試驗方法的精度參見附錄B.
4儀器設備
4.1總則
儀器如圖
2~4.B2對試驗儀器件出了規定。除非規定了公差。則所有尺寸均為
標稱尺寸
4.2量熱彈
容量:(00
b)質量不超過3.25kg;
c)彈桶厚度至少是彈桶內徑的10
蓋子用來容放坩堝和電子點火裝置。蓋手縱及所有的密封裝置應能承受21MP3的內壓
彈桶內壁應能承受樣品燃燒產物的侵蝕,即使對硫磺進行試驗,彈桶內壁也應能夠抵制燃燒產生的
酸性物質所帶來的點腐蝕和晶間腐蝕
4.3量熱儀
4.3.1量熱儀外筒
量熱儀外筒應是雙層容器,帶有絕熱蓋,內外壁之間填充有絕熱材料。外筒充滿水。外筒內壁與量
熱儀四周至少有10mm的空隙。應盡可能以接觸面積小的三點來支撐彈筒
對于絕熱量熱系統,加熱器和溫度測量系統應組合起來安裝在筒內,以保證外筒水溫與量熱儀內筒
水溫相同
對于等溫量熱系統,外筒水溫應保持不變,有必要對等溫量熱儀的溫度進行修正
3.2量熱儀內筒
量熱儀內筒是磨光的金屬容器,用來容納氧彈。量熱儀內簡的尺寸應能使氧彈*浸入水中。
4.3.3攪拌器
攪拌器應由恒定速度的馬達帶動。為避免量熱儀內的熱傳遞,在攪拌軸同外桶蓋和外桶之間接觸
的部位,應使用絕熱墊片隔開。可選用具有相同性能的磁力攪拌裝置。
4.4溫度測量裝
溫度測量裝置分辨率為0.005K.
如果使用水銀溫度計,分度值至少精確到0.01K,保證讀數在0.005K內,并使用機械振動器用來
輕叩溫度計,保證水銀柱不粘結
4.5坩堝
坩堝應由金屬制成,如鉑金
、不銹鋼,或硅石。坩堝的底部平整,直徑25mm(切去了頂端
的大尺寸),高14mm~19mm
使用下列壁厚的坩堝
a)金屬坩堝:壁厚1.0mm;
b)硅石坩堝:壁厚1.5mm.
4.6計時器
計時器用以記錄試驗時間,精確到s,精度為1s/h
4.7電源
點火電路的電壓不能超過20V.電路上應裝有電表用來顯示點火絲是否斷開。斷路開關是供電
回路的一個重要附屬裝置
4.8壓力表和針閥
壓力表和針閥要安裝在氧氣供應回路上,用來顯示氧彈在充氧時的壓力,精確到0.1MPa
4.9天平
需要兩個天平
分析天平:精度為0.1mg
普通天平:精度為0.1g
4.10制備“香煙”裝置
制備“香煙的裝置和程序如圖2所示。制備“香煙”的裝置由一個模具和金屬軸(不能使用鋁制作)
4.11制丸裝置
如果沒有提供預制好的丸狀樣品,則需要使用制丸裝置
12試劑
4.12.1蒸餾水或去離子水
4.122純度≥9.5%的去除其他可燃物質的高壓氧氣(由電解產生的氧氣可能含有少量的氫,不適用
4.12.3被認可且標明熱值的苯甲酸粉末和苯甲酸丸片可作為計量標準物質
4.12.4助燃物采用已知熱值的材料,比如石蠟油
4.125已知熱值的“香煙紙”應預先粘好,且小尺寸為55mm×50mm.可將市面上買來的55mm
00mm的“香煙紙”裁成相等的兩片來用
4.12.6點火絲為直徑0.1mm的純鐵鐵絲。也可以使用其他類型的金屬絲,只要在點火回路合上時,
金屬絲會因張力而斷開,且燃燒熱是已知的。使用金屬坩堝時,點火絲不能接觸坩堝,建議zui*好將金屬
絲用棉線纏繞
4.12.7棉線以白色棉纖維制成(見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