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貨 | 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環保,能源,電子,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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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AH(含)以下 國內、外客戶均為12個月
25AH--40AH 國內外客戶均為18個月
40AH(含)以上 國外18個月,國內36個月
參考價 | ¥220 | ¥210 |
訂貨量 | 20只 | 50只 |
更新時間:2023-02-07 16:40:17瀏覽次數: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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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神蓄電池CP系列12V3.2AH緊急照明設備的注意事項
☆☆★選擇我們的理由★☆☆
感謝您選擇了我公司.為讓您在使用本公司產品時無后顧之憂,針對在大陸銷售的威神蓄電池CP系列12V3.2AH緊急照明設備, 我們承諾如下:
1、誠實守法經營, 不搞假mao偽劣;
2、所有產品全檢合格后發貨, 并附有我公司產品質量合格證;
3、按照約定的交貨方式為您把產品安全地運抵目的地;
4、對于您給我們的反饋:
(1)無論是建議還是抱怨,我方在24小時內做出回復。
(2)對確定為廠家質保范圍內的電池,我公司將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更換,一般情況下,時限為省內48小時,省外7日(不包括產品的生產時間)。
5、我方對用戶電源維護及管理免費提供必要的蓄電池方面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鉛蓄電池工作原理和性能;
(2) 鉛蓄電池安裝測試中的注意事項;
(3)鉛蓄電池使用維護的基本要求。
6、產品質量保證范圍
(1)自電池殼上烙印的出廠日期計算起,到雙方合同約定期限止,在此期限內,由于廠家設計或制造控制不力而產生的不良的電池均在質保范圍之列。
(2)由于以下事項引起的故障不屬于質量保證的范圍:
①電池沒有按廠家發行的《閥控式密封鉛蓄電池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定使用時。
②電池已經過用戶方的加工或修理。
③電池的使用溫度超過40℃。
(3)在故障原因不明時,我公司有權調查使用故障電池的設備狀況。
7、對質保范圍內的不良電池,我公司實行包換或包修,更換或修理所造成的費用(包括電池運費)由我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