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相關意見,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在海南省交通運輸行業的應用要初具規模,全部新增和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的比例達90%,到2020年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超4000輛。
據悉,海南省2017年-2020年新增和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的比例要分別達到60%、70%、80%、90%;城市物流配送、郵政用車每年新增和更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
海南省將鼓勵運輸企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城市公交車、出租汽車、分時租賃運營權優先授予新能源汽車。鼓勵推動城市地域范圍較小的市縣經營出租汽車、租賃汽車和往返里程在100公里內的短途客運班線使用新能源汽車,對新能源出租汽車的運營權指標適當放寬。
同時,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結合當地實際,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納入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明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目標、技術線路、重點任務和配套政策。
在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物流配套設施建設中,應結合實際需求,配套建設充換電設施;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交通運輸行業對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的建設、運營、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及回收等服務領域;鼓勵吸引供電、充電企業統籌規劃充電網絡。
海南省將積極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政策。在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dai款貼息、運營補貼、充電車位管理、充換電基礎設施維護、推廣應用宣傳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
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采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從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來看,其動力電源主要包括鋰離子電池、鎳氫電池、燃料電池、鉛酸電池、超級電容器,其中超級電容器大多以輔助動力源的形式出現。主要原因是這些電池技術還不*成熟或缺點明顯,與傳統汽車相比不管是從成本上、動力還是續航里程上都有不少差距,這也是制約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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