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150噸21米地磅秤是指對進入稱量區的行駛車輛以整車稱量方式確定車輛總質量及軸組、軸數、軸重的公路車輛自動衡器系統。由稱重平臺、稱重傳感器、稱重控制器、車輛分離器、自動欄桿輔助分車器、車輛檢測線圈、輪軸識別器、等待信號燈組成。
稱重平臺 platform
是指整車式稱重系統承載車輛全部(整體)壓力的部分,承載器的一種,處于水平位置、表面平整。 稱重平臺通常是矩形的,有時也有正方形等其他形狀。
稱重傳感器 load cell
是指考慮到使用地點重力加速度和空氣浮力影響后,通過把被稱載荷的重量轉換為另一種可測量 (即輸出信號)來測量載荷重量的各種力傳感器的總稱。
稱重控制器 weighing controller
是指用來連接系統內各模塊物理信號,進行集中信息處理并與車道控制機通信的系統控制器。主要 由相關設備信號采集單元、稱重數據處理單元、顯示單元、通信接口等組成。
車輛分離器 vehicle recognition device
是指用來檢測車輛進入稱量區或離開稱量區的測量裝置,車輛分離器由發射器和接收器組成,相向 分置稱量區前端橫向兩側,判斷車輛是否完整進入稱量區。
限位器 stay
是指置于衡器結構的某一部位,防止與其接觸的部件發生水平(或垂直)偏移的裝置。
車輛檢測線圈 sensor loop
是指在稱量區前端敷設的四邊形檢測導體,當運動或靜止的車輛進人檢測區域時導致線圈電感降 低,以此作為檢測依據,用來完成測速、倒車、收尾的檢測。
輪軸識別器 tyre recognizing device
是指設置在稱重平臺前方或稱重平臺內,由一組識別傳感器組成,通過檢測傳感器的輸出信號,判 斷駛過車輛的軸型、軸數和胎型。
等待信號燈 traffic light
是指設置在稱重平臺前方,用來指示稱量區工作狀態,引導等待的車輛可進入稱量區,前一輛車未 完成稱重時,后一輛車不能進入稱量區。
稱量 weighing
是指對被稱物體(載荷)的質量(重量)所進行的測量過程,也叫稱重。 按照稱量時被稱物的力學狀態可分為:靜態稱量、動態稱量; 按照對被稱物的稱量方式可分為:整體稱量、局部稱量。
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150噸21米地磅秤工作流程
初始狀態:稱重平臺回零,稱重平臺上無車輛,等待信號燈顯示綠燈,自動欄桿輔助分車器抬 起;
車輛勻速駛上稱重平臺,車輛分離器遮擋,等待信號燈顯示紅燈,系統自動進入稱重模式。車 輛各軸依此通過輪軸識別器。輪軸識別器自動判別車輛軸組數、軸數及軸型;
車輛*駛上稱重平臺,車輛分離器無遮擋,車輛收尾。自動欄桿輔助分車器落下,禁止后續 車輛駛入;
稱重控制器采集車輛總質量,并自動計算車輛各軸組重量,將總重、軸重、軸型等稱重信息傳 送至車道控制機;
車道控制機收到稱重信息后,進入收費流程;
收費流程完畢后,待車輛向前駛離稱重平臺后,稱重系統自動返回初始狀態。
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系統總體要求:
能自動對車輛進行稱量;
能對車輛進行自動分離;
能自動檢測和識別車輛軸(組)重、總重、軸數、軸型和胎型等稱重信息;
在自檢異常、通信失敗、稱重系統軟件異常時,稱重控制器應自動復位,復位時間不能超過30 秒;
應具有自動自檢、手動自檢、空閑時定時自檢、零點校正和自動溫度補償能力;
能自動將稱重信息通過通信接口上傳到車道控制機;
稱量時間(車輛收尾到數據上傳)應控制在 3 秒以內;
當車輛不*退出(未收頭)并且再進入時,能正確判斷處理車輛的稱重數據;
當車輛不*進入(未收尾)并退出時,能正確判斷處理車輛稱重數據;
當車輛不*駛出(未收尾,未收頭)并進入時,能正確判斷處理車輛的稱重數據;
應具有顯示屏和存儲器,可以顯示工作狀態、稱重信息,可存儲≥10 輛車的稱重信息;
稱重控制器、傳感器手動調節位置應具有機械鉛封裝置;
系統應具有部件(傳感器、車輛分離器、車輛檢測線圈、輪軸識別器等)故障自診斷功能,故 障信息可上傳到車道控制機;
稱重平臺安裝應滿足超寬車通行和稱重要求,且應采取防護措施保證車輛在稱重平臺上行駛;
所有部件應采取有效防腐蝕及防銹措施。
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日常維護
應符合以下要求:
維護內容包括外觀檢查和系統功能維護兩部分;
1*處理
應符合以下要求:
系統故障處理主要包括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故障部位、故障處理方法等內容;
按對整車式稱重系統的影響程度及故障處理的難易程度,系統故障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I 級、Ⅱ級、Ⅲ級和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