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上海會彬儀器有限公司>>技術文章>>2020限硫新規確定將不會延期
來源:信德海事 編輯: 船舶網
正在召開的IMO MEPC73會議上,盡管得到了美國方面的強力支持,IMO正式否決了由多個代表國家提出的“分段構建實施”的方案。
IMO限硫新規要求從2020年1月1日定為船舶燃油硫含量不應超過0.50% m/m(此前為3.50% m/m)。這樣的新規將使得航運業不得不面臨著更為高昂的成本賬單,對其它各種大宗商品市場也將造成廣泛影響。
而就在本周召開的IMO 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73會議上,各成員國代表對于上述“分段實施”的提案進行了激烈的討論。
根據一份提交的草案文件,提案作者表示,“通過分段實施的方案,使目前具有挑戰性的監管要求能夠在不過分懲罰個別船舶的情況下得到安*。”
這一提議初由巴哈馬、馬紹爾群島、利比里亞、巴拿馬和多個航運協會提交,雖然后來也得到了美國的支持。但在周三當天的MEPC會議結束時,該提議遭到拒絕。
雖然這項措施的支持者辯稱,它是一項數據收集工作,將有助于更有力的實施更嚴格的硫排放限制規定,但一些批評者認為,這其實是在試圖淡化監管。
海事組織一再強調,從現在到2020年,限硫新規將沒有機會被推遲實施。
此外,在本次MEPC會議上,一項推遲不合格燃料運輸禁令實施日期的提議也被否決。該提案將在本周末海事組織環境小組委員會的一次會議上得到批準。
孟加拉代表方首先提出了推遲MARPOL Annex VI 修正案關于禁止船舶在2020年新規生效之后禁止船舶攜帶不合規的高硫燃油,除非該船有安裝脫硫設備或則該船舶攜帶的高硫燃油為貨油。
該禁令計劃將于2020年3月1日生效。該禁令的提案在MEPC 72上進行了討論,并提交順延到MEPC 73上以供采納。但孟加拉國代表團在本次會議上提交了一份提案,表示應該推遲實施期限。孟加拉國代表團在會議上說,低硫油燃料獲取并不便利,而且比高硫燃料更貴,因此這對于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來說將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另外包括印度,伊朗,泰國,沙特,馬來西亞,印尼,伊朗克以及俄羅斯代表對該項提案對該項提案表達出了支持。但是,參與討論的其他代表團提出了反對意見。
尤其是挪威代表團(實際上,該項提案首先就是由挪威方面提出),挪威代表團表示,這是一個重要的執行機制,這樣的一個新規將以確保硫排放限制新規將得到一貫的執行下,同時更重要的是,如果該項禁令被拖延,這將向外界發出一個“很壞的信號”。
實際上,大多數代表團都對這個延期提案表達了反對的態度,雖然有些代表團仍要發言,但MEPC主席 Hideaki Saito直接宣布,這項提議將不會被接收,原先提議的強制實施日期(2020年3月1日)已得到確認。并已指示一個起草小組編寫MARPOL Annex VI修正案草案的后文案,連同有關的MEPC決議,并向MEPC全體會議提交一份書面報告,以便在星期四或星期五終正式通過該項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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