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用坍落筒法測定細集料(天然砂、機制砂、石屑)在23℃時對水的毛體積相對密度、表觀相對密度、表干相對密度(飽和面干相對密度)。
1.2用坍落筒法測定細集料(天然砂、機制砂、石屑)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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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和面干試模:上口徑40㎜±3㎜,下口徑90㎜±3㎜,高75㎜±3㎜的坍落筒,飽和面干試模 38*89*74,T0330-2005 細集料密度及吸水率試驗
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用坍落筒法測定細集料(天然砂、機制砂、石屑)在23℃時對水的毛體積相對密度、表觀相對密度、表干相對密度(飽和面干相對密度)。
1.2用坍落筒法測定細集料(天然砂、機制砂、石屑)處于飽和面干狀態時的吸水率。
1.3用坍落筒法測定細集料(天然砂、機制砂、石屑)的毛體積密度、表觀密度、表干密度(飽和面干密度)。
1.4本方法適用于小于2.36㎜以下的細集料。當含有大于2.36㎜的成分時,如0~4.75㎜石屑,宜采用2.36㎜的標準篩進行篩分,其中大于2.36㎜的部分采用T 0308“粗集科密度與吸水率測定方法"測定,小于2.36㎜的部分用本方法測定。
儀具與材料
(1)天平:稱量1㎏,感量不大于0.1g。
(2):上口徑40㎜±3㎜,下口徑90㎜±3㎜,高75㎜±3㎜的坍落筒(見圖T 0330-1)。
(3)搗捧:金屬捧,直徑25㎜±3㎜,質量340g±15g(圖 T0330-1)(4)燒杯:500mL。
(5)容量瓶:500mL。
(6)烘箱:能控溫在105℃±5℃。
(7)潔凈水,溫度為23℃±1.7℃。
(8)其它:干燥器、吹風機(手提式)、淺盤、鋁制料勺、玻璃捧、溫度計等。
試驗準備
3.1將來樣用2.36㎜標準篩過篩,除去大于2.36㎜的部分。在潮濕狀態下用分料器法或四分法縮分細集料至每份約1000g,拌勻后分成兩份,分別裝入淺盤或其它合適的容器中。
3.2注入潔凈水,使水面高出試樣表面20㎜左右(測量水溫并控制在23℃±1.7℃),用玻璃棒連續攪拌5min,以排除氣泡,靜置24h。
3.3細心地倒去試樣上部的水,但不得將細粉部分倒走,并用吸管吸去余水。
3.4將試樣在盤中攤開,用手提吹風機緩緩吹入暖風,并不斷翻拌試樣,使集料表面的水在各部位均勻蒸發,達到估計的飽和面干狀態。注意吹風過程中不得使細粉損失。
3.5然后將試樣松散地一次裝入中,用搗棒輕搗25次,搗棒端面距試樣表面距離不超過10㎜,使之自由落下,搗完后刮平模口,如留有空隙亦不必再裝滿。
3.6從垂直方向徐徐提起試模,如試樣保留錐形沒有坍落,則說明集料中尚含有表面水,應繼續按上述方法用暖風干燥、試驗,直至試模提起后試樣開始出現坍落為止。如試模提起后試樣坍落過多,則說明試樣已干燥過分,此時應將試樣均勻灑水約5mL,經充分拌勻,并靜置于加蓋容器中30min后,再按上述方法進行試驗,至達到飽和面干狀態為止。判斷飽和面干狀態的標準,對天然砂,宜以“在試樣中心部分上部成為2/3左右的圓錐體,即大致坍塌1/3左右"作為標準狀態;對機制砂和石屑,宜以“當移去坍落筒*次出現坍落時的含水率即zui大含水率作為試樣的飽和面干狀態"。
試驗步驟
4.1立即稱取飽和面干試樣約300g(m3)。
4.2將試樣迅速放入容量瓶中,勿使水分蒸發和集料粒散失,而后加潔凈水至約450mL刻度處,轉動容量瓶排除氣泡后,再仔細加水至500mL刻度處,塞緊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稱其總量(m2)。
4.3全部倒出集料試樣,洗凈瓶內外,用同樣的水(每次需測量水溫,宜為23℃±1.7℃,兩次水溫相差不大于2℃),加至500mL刻度處,塞緊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稱其總量(m1)。將倒出的集料樣置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在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后,稱取干樣的質量(m0)。
計算
5.1 細集料的表觀相對密度γa、表干相對密度γs及毛體積相對密度γb按式(T0330-1)、(T0330-2)、(T0330-3)計算至小數點后3位。
γa = (T0330-1)
γs = (T0330-2)
γb = (T0330-3)
式中:γa——集料的表觀相對密度,無量綱;
γs——集料的表干相對密度,無量綱;
γb——集料的毛體積相對密度,無量綱;
m0——集料的烘干后質量(g);
m1——水、瓶總質量(g);
m2——飽和面干試樣、水、瓶總質量(g);
m3——飽和面干試樣質量(g)。
5.2細集料的表觀密度ρa、表干密度ρs及毛體積密度ρb按式(T0330-4)、(T0330-5) 、(T0330-6)計算至小數點后3位。
ρa=(γa-αT) ρΩ (T0330-4)
ρs=(γs-αT) ρΩ (T0330-5)
ρb=(γb-αT) ρΩ (T0330-6)
式中:ρa——集料的表觀密度(g/㎝3);
ρs——集料的表干密度(g/㎝3);
ρb——集料的毛體積密度(g/㎝3);
ρΩ——水在4℃時的密度(g/㎝3)。
αT——試驗時水溫對水密度影響的修正系數,按附錄B表B-1取用;
5.3細集料的吸水率按式(T0330-7)計算,至0.01%。
ωx = (T0330-7)
式中:ωX——集料的吸水率(%);
m3——飽和面干試樣質量(g);
m0——烘干試樣質量(g)。
5.4如因特殊需要,需以飽和面干狀態的試樣為基準求取細集料的吸水率時,細集料的飽和面干吸水率按式(T0330-8)計算,至0.01%,但需在報告中注明。
ω'x = (T0330-8)
式中:ω'x——集料的飽和面干吸水率(%);
m3——飽和面干試樣質量(g);
m0——烘干試樣質量(g)。
精度與允許差
6.1毛體積密度及飽和面干密度以兩次平行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值,如兩次結果與平均值之差大于0.01g/㎝3時,應重新取樣進行試驗。
6.2吸水率以兩次平行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值,如兩次結果與平均值之差大于0.02%,應重新取樣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