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 鮑靜君
推進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全過程監管,將分階段、分步驟推進實施污染防治設施“治污設施用電監管”,對企業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管理。
“治污設施用電監管”是對生產企業進行電路改造、安裝智能電表,分別采集生產設施和治污設施的關鍵參數后,在數據中心進行顯示與分析,同時接入現有環保監測設備進行數據橫向對比。一旦出現異常情況,如治污設備不按規定開啟、治污設備低效運行、企業擅自偷換監控設備等情況,監控平臺將及時觸發報警,并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推送給環保執法人員。
“治污設施用電監管”系統能夠實現省、市、縣三級企業電量數據共享,對企業污染治理水平進行全過程監控、精細化管理,從而有效杜絕企業偷排偷放、治污設備不使用、治污設備不按規定使用等問題,實現對生產企業生產過程和治污過程的在線監控,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從根源上控制污染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