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PM2.5監測目標要做好哪些準備?
實現PM2.5監測目標要做好哪些準備? ——專訪全國政協委員、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
中國環境報記者 曹俊
全國“兩會”前夕,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發布,將PM2.5納入了常規監測范圍。國務院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今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細顆粒物(PM2.5)等項目監測,2015年覆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從現在到2015年底,不到4年時間,這一目標怎么實現?記者就此問題專訪了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
“考慮到我國不同地區的空氣污染特征、經濟發展水平和環境管理要求,目標實現需要分期來實施。”吳曉青說,“分期不是等待,要及早謀劃,環保部門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
PM2.5監測面臨哪些挑戰?
要做好準備工作,就需要有的放矢。那么,隨著新標準的實施,在加快推進PM2.5監測過程中,我們面臨哪些挑戰?
吳曉青說:“首先,環境監測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還不能滿足公眾需求?,F階段我國地級以上城市具備了對煤煙型污染的監測能力,即原來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這3項指標。新標準又規定在全國開展PM2.5等新增指標的監測,客觀地說,地方空氣質量監測能力還在一定程度上滯后于新標準的要求。”
“其次,新標準實施后,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將明顯下降。新標準的嚴格至少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原有污染物指標標準收嚴,如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濃度限值收嚴;二是新增了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等監測指標。依據新標準初步估算,我國地級以上城市的空氣質量達標率將大幅度下降。”吳曉青表示。
吳曉青補充說,空氣質量改善是一個長期艱巨的過程。PM2.5和臭氧已成為影響我國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但受經濟社會發展階段限制,治理達標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長期不懈的努力。因此,空氣質量不達標的狀況會在一定時期內繼續存在。
PM2.5監測需做哪些準備?
對此,我們需要做好哪些準備工作?吳曉青說:“關鍵是做好基礎工作。按照新標準的要求,調整和優化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合理布局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做好新增指標的相關技術規范、設備選型、人員培訓等技術儲備工作;研究建立我國環境監測儀器認證制度,確保監測數據客觀公正。”
“PM2.5監測設備選型工作很重要。”吳曉青說,“早在2006年,環境保護部首先在珠江三角洲城市開展了PM2.5和臭氧的試點監測,隨后又陸續在26個城市開展試點監測,為實施新標準監測奠定了基礎。在試點監測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不同型號的監測設備在監測結果上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正抓緊組織對PM2.5監測設備進行比對實驗,以指導全國做好監測設備選型工作。”
“還需要加大培訓力度,提高人員素質,盡快形成工作能力。”吳曉青說,“新標準發布后,環境保護部已經制定了詳細的培訓計劃,強化對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培訓工作,確保測得出、測得準、說得清。”
吳曉青還補充說,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體系、評價和發布體系等,也是一項重要工作。以信息發布機制來說,要確保主動、及時、準確、公開地發布空氣質量實時監測數據,滿足公眾環境知情權,更好地指引公眾健康出行。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