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上海榮計達儀器科技有限公司>>實驗室通用儀器>>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 MZ-50建筑幕墻抗沖擊試驗裝置
產地類別 | 國產 | 價格區間 | 面議 |
---|---|---|---|
應用領域 | 建材,綜合 | 依據國標 | GB/T15227-2007 |
一、建筑幕墻抗沖擊試驗裝置產品介紹:
建筑幕墻耐撞擊測試裝置性能檢測儀器又名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主要是檢測幕墻對抗冰雹、大風時飛來物、飛鳥等室外撞擊及室內人員、物品沖擊的抗沖撞能力。耐撞擊性能也是對幕墻材料在沖擊荷載作用下的承載能力的一種要求。幕墻的撞擊力取決于物體的重量、形式、剛度以及撞擊的速度。建筑幕墻自動檢測裝置又稱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它主要用于測試各種類型的幕墻或其它類似建筑維護結構的耐抗撞擊性能的測試,是幕墻綜合檢測系統中的檢測項目之一。
二、建筑幕墻抗沖擊試驗裝置技術參數:
1.在地面大降落高度處,懸掛鋼絲繩與掛點水平面的水平夾角>14°;
2.撞擊物體和懸掛鋼絲繩在自由狀態時,輪胎外緣與試件表面的距離>5mm,且<15mm;
3.撞擊物體的幾何中心位于被撞擊點50mm為半徑的圓形范圍內。
4.撞擊物體釋放裝置能夠準確定位撞擊物體的提升高度,保持撞擊物體中心線和懸掛鋼絲繩中心線在同一條直接線,撞擊物體被釋放后將自由下落。
三、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的產品構件:
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是由兩個橡膠輪圈、兩個重塊、一根連接桿和用于懸掛撞擊物的鋼絲繩構成。
1、幕墻耐撞擊性能試驗框架試驗框架應足夠堅固,能承受試驗載荷,且不影響試驗結果,并應具有滿足試驗安裝的夾緊裝置。
2、撞擊物體撞擊物體是總重量為(50±0.1)kg的軟體重物,由兩個輪胎、兩個重塊和其它連接件組成,輪胎內壓力宜為0.35±0.02MPa。
3、測量設備
a)懸掛裝置的掛點應足夠堅固,并能調整以滿足不同撞擊位置的需要。懸掛撞擊物體的鋼絲繩宜為直徑為5mm的不銹鋼鋼絲繩。在最大降落高度處,懸掛鋼絲繩與掛點水平面的水平夾角不宜小于14°。
b)撞擊物體和懸掛鋼絲繩在自由狀態時,輪胎外緣與試件表面的距離宜大于5mm,且小于15mm。撞擊物體的幾何中心應位于被測撞擊點以50mm為半徑的圓形范圍內。
c)撞擊物體釋放裝置應能準確定位撞擊物體的提升高度,保持撞擊物體中心線和懸掛鋼絲繩中心線在同一條直線上,并確保撞擊物體被釋放后能夠自由下落。
4、建筑幕墻耐撞擊試驗環境試驗樣品應在15℃-30℃溫度范圍、25%-75%相對濕度的非破壞性環境中存放和試驗。
5、建筑幕墻耐撞擊檢測程序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品應在正常的使用狀態,開啟部分應在閉合狀態。
撞擊能量撞擊能量按下列公式計算:E = 9.8m .h
式中:E——撞擊能量(N.m);
m——撞擊物體的質量(kg);
h——撞擊物體有效下落高度(m),
為圖B1中。確定撞擊點可選擇建筑師任何部位進行撞擊試驗,一般可選擇如下部位進行試驗:立柱相鄰連接點的中點;橫梁的中點;立柱和橫梁連接點上方100mm;樓面上部800mm以下部位幕墻面板的中心。
6、試驗過程試驗宜從較低降落高度進行,然后逐級增加高度,觀察并記錄試件的狀況,測量試件的殘余變形。降落高度的誤差為±20mm。應避免因彈性多次反復撞擊。對室內側耐撞擊有要求的試件,應進行室內側耐撞擊試驗。
7、結果判定違反下列情況之一應判定為不合格:
a幕墻應能吸收撞擊能量,保持原有性能;
b撞擊力消失后,幕墻應能恢復,不應發生***變形;
c撞擊力不應導致幕墻零部件脫落;
d幕墻面板應能達到其產品標準規定的耐撞擊性能。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化工儀器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