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箱試驗設備”皮箱檢測設備簡介:
本機模仿對旅行箱及其它包裝箱在運輸過程中, 受到掉落、沖擊、翻滾等破壞試驗, 對于皮箱和內裝物品的保護能力檢驗,做為產品改進的依據。
設計標準:QB/T 2920-2007
二、“皮箱試驗設備”皮箱檢測設備主要技術參數:
滾筒直徑及深度: ¢72 in;深度:48 in
滾筒轉速:1.62 r.m.p
障礙物規格:60 度障礙物3組
試件尺寸:(zui大)1000×700×400mm
計數器:LCD 液晶顯示, 0 ~ 99,999,999 可設定
機臺尺寸:(L×W×H) 2400×2100×2350mm
重量:3860 kg
電源:3∮, AC 380V (依國別或)
我國箱包檢測標準的相關知識參考:
中國箱包標準中,產品標準的數量占有相當比重,產品標準中包含試驗方法標準,2007年以前單獨的方法標準較少。中國箱包產品標準以感官要求為主,試驗方法多數采用人工方式進行。*企業標準中安全衛生性能指標占有較大比重,較重視產品的色牢度、耐光性、物理機械性試驗,較少體現感官要求。
中國的箱包產品標準主要有:旅行箱包、背提包、家用衣箱、公文箱、公事包。國外相關企業的標準主要涉及旅行類箱包產品,
表2-21 我國箱包產品標準與國外箱包標準的差異情況
序號 中國標準 、國外標準 簡要說明
1 QB/T 2155-2004 旅行箱包 無標準。“新秀 有較大差異
麗”、“皇冠”等企業標準。
2 QB/T 1333-2004 背提包 “新秀麗”、“皇冠”等企業標準,要求 有較大差異
比“旅行箱包”略低。
3 QB/T 1332-1991 公文箱 無
4 QB/T 1585-1992 家用衣箱 無
5 QB/T 2277-1996 公事包 無
箱包質量的相關檢測儀器:箱包輪子耐磨,拉桿疲勞,滾筒跌落,落錘沖擊,箱包行走顛簸磨耗試驗機,箱包自由墜落與摔落綜合試驗機,拉鏈往復拉動試驗機,皮箱模擬提放試驗機,皮箱振蕩沖擊等相關儀器試驗機試驗機試驗機試驗機試驗機檢測
箱包質檢標準主要有 GB18401-2002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GB20400-2006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質*》和 GB19340-2003 鞋和箱包用膠粘劑》等三個標準。目前我國涉及箱包產品的強制性標準主要是有關紡織和皮革材料安全的強制性標準。
一、《GB18401-2002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經紡、織、染等加工工藝或再經縫制、復合等工藝而制成的產品,如紗線、織物及其制成品,規定了紡織產品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實施與監督,適用于在國境內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裝飾用紡織產品,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因此該技術規范適用于箱包產品。技術規范規定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是指為保證紡織產品對人體健康無害而提出的zui基本的要求,并將紡織產品分為三類,一是 A 類產品,即嬰幼兒用品,指年齡在 24 個月以內的嬰幼兒使用的紡織產品;二是 B 類產品,即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指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的大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三是 C 類產品,即非真接觸皮膚的產品,指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或僅有小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箱包產品屬于 C 類產品,即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該技術規范規定的 C 類產品的技術要求包括:游離甲醛含量不大于 300mg/kg,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技術規范所指的紡織產品包括以天然纖維和化學纖維為主要原料。pH 值在 4.0-9.0 之間,不得含有在還原條件下可分解出 23 種芳香胺的偶氮料,沒有異味,耐水(變色、沾色)耐酸汗漬(變色、沾色)耐堿汗漬(變色、沾色)和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小于 3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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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皮箱試驗設備”皮箱檢測設備盡量不要在下列場合下使用:
1 、在振動、搖擺的場合。
2、日光直射的地方。
3、高溫、多塵、潮濕的地方。
4、供給本機的交流電應接地良好,確保使用安全。
5、嚴禁使用強溶劑(如:苯、硝基類油)清洗機彀。
6、機內不得注入水和雜物,以防電氣組件損壞和觸電。
7、儀器顯示器內的拆裝及調試只能由國家計量部核準的單位和本公司負責,其它人不得擅自拆修。
四、“皮箱試驗設備”皮箱檢測設備維護和保養:
1、清潔:隨時保持機臺之清潔,每次使用前后應用棉布擦試機臺,以保持干凈。
2、防銹:每周于機臺表面金屬部位噴涂一次防銹油(噴注2小時后擦凈)。
3、潤滑油:每月定期于機臺傳動部件(如螺桿)加注潤滑(選用普通潤滑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