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要開放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而作為*配套文件的《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也重申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據國家能源局統計,風力資源豐富的“三北"地區限電問題突出。內蒙古2014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規模達2500萬千瓦以上,占全區電源裝機27%以上,其中,風電2070萬千瓦,位居全國*,利用小時數為1785,給企業經營和風電發展帶來困難。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2015年全區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達到15%,到2020年達到20%。其中,2015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限電率分別控制在15%和6%以內。具體額度分配到發電企業和電網公司,完成情況將作為考核電網公司負責人的重要指標。同時據了解,內蒙古已成為*二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地區,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
對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內蒙古實行總量控制,制定可再生能源年度發電量計劃指標。按照規定,蒙西地區風電年平均利用小時數不低于2000小時,光伏發電不低于1500小時。蒙東地區風電年平均利用小時數不低于1800小時,光伏發電不低于1400小時。而接入同一區域的風電場棄風率和太陽能電站棄光率超過標準要求的,本區域不得新增并網風電場和太陽能電站,待緩解達到要求后,再考慮新上風電場和太陽能電站。
為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指導意見》鼓勵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開展供熱試點項目,電網公司對參與供熱的風電場原則上不限電。同時,推行風電供熱市場化和交易改革機制,不同地區制定相應的利用風電供熱試點用電價格,如蒙西地區風電供熱試點購電價格采用蒙西地區居民用電價格,而蒙東地區赤峰市、通遼市風電供熱試點購電價格執行本地區大工業電價,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