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3月1日起正式實施。
空氣凈化器的標準體系可以分為兩大部分:
1 安全標準
涉及標準:
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45-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空氣凈化器的特殊要求》
安全標準方面,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全的通用條款。而GB 4706.45-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空氣凈化器的 特殊要求》則對空氣凈化器這個分類產品的特殊方面做出了要求。
整個安全標準體系的設置是針對空氣凈化器產品的安全。標準主要針對空氣凈化器的防觸電、功耗、過載溫升、泄露電流和電氣強度、潮濕環境下的工作、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 強度、結構、元器件、電源連接、接地措施、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非金屬材料、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規定。
2 性能標準
涉及標準:
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
GB 21551.1-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通則》
GB 21551.3-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空氣凈化器的特殊要求》
關于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的解讀
2015年9月15日發布的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是該標準的第3版,第二次修訂。
使用性能
凈化能力反映凈化器的實際工作能力,稱為潔凈空氣量(CADR),以單位時間內可以凈化空氣的體積來表征,單位是m3/h。要求:
(1)凈化器針對顆粒物的潔凈空氣量實測值不應小于標稱值的90%;
(2)同上,凈化器針對氣態污染物的潔凈空氣量實測值不應小于標稱值的90%;
(3)凈化耐久性。凈化器能夠使用時間的長短是消費者非常關心的一個參數和指標,而其使用時間長短可以用凈化器濾網能夠吸附污染物的多少來衡量,用累積凈化量(CCM)來表征,單位為mg。通 過該指標,消費者能夠對比市面上空氣凈化器的使用時間做到一個橫向對比,從而為購買提供參考。累積凈化量的要求:
①顆粒物的累積凈化量應不小于3 000 mg,其分級指標見表1。
②甲醛的累積凈化量應不小于300 mg,其分級指標見表2。
健康指標要求
健康指標要求是源于產品使用的特殊性提出的,充分考慮使用過程中的消費者人身安全不受到傷害。標準的健康要求指產品工作過程中有害物質的排放,以及除菌、抗菌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1)臭氧濃度排放
在特定的環境中,凈化器運行24 h后,在距空氣出口50 mm的位置測量,臭氧體積分數不應超過5×10-6。
(2)有害物質釋放
凈化器運行時的有害物質釋放量應符合表3的要求。
(3)微生物去除
凈化器對微生物的去除率應不小于50%。
(4)噪聲
凈化器屬于長期運行器具,其運行時產生的聲音大小,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凈化器正常運行聲功率級噪聲應符合表4的規定。
凈化能效
能效直接反應產品的設計和制造水平,凈化器的凈化能效分為兩個部分,即運行時的功率消耗和待機狀態的功率消耗,具體要求如下:
(1)凈化器待機功耗應不大于2.0 W。
(2)顆粒物的凈化效能應不小于2.00 m3/(W?h),其分級指標見表5。
(3)氣態污染物的凈化效能應不小于0.5 m3/(W?h),其分級指標見表6。
檢驗規則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出廠檢驗是每臺必查的例行檢驗,只對安裝中可能發生問題的項目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才能出廠。
型式試驗是產品的定型檢驗,是對產品設計的總體檢驗,標準中所有的項目,以及GB 4706.4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空氣凈化器的特殊要求》安全標準中的全部項目都應進行檢驗,檢驗合格 后才可定型生產。為了保持產品質量的穩定性,每年要進行一次型式試驗,對于停止生產一段時間,需要恢復生產的產品,要在型式試驗檢驗合格后才能繼續生產。
標志要求
標志是產品zui主要的特征說明,同時是消費者選購和安全使用的重要信息,也是規范市場競爭行為的有效手段,標準除了對通用性標志的要求以外,還增加了凈化器特征性能的標志要求。目的就 是規范產品標志信息,避免誤導消費者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發生,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性能特征標志作為器具的使用說明,應符合GB 5296.2《消費者使用說明第2部分:家和類似用途電器》的要求,同時,應包含下述內容:
潔凈空氣量(CADR目標污染物);
顆粒物的累積凈化量(CCM顆粒物);
氣態污染物的累積凈化量(CCM氣態污染物)(選標);
凈化能效;
噪聲;
適用面積(選標)。
另外,標準對使用說明書還提出了如下要求:
安全注意事項;
具體凈化原理;
放置場所的注意事項;
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過濾網更換、清洗時的注意事項;
其他的注意事項。
GB 21551.1-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通則》、GB 21551.3-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 空氣凈化器的特殊要求》這兩份標準規定了空氣凈化 器本身的有害物質釋放量的限值和測試方法,并對抗菌除菌的標識、測試方法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說明。
來源:建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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