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自動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 HJ/T 372-2007 2008-01-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范地表水水質預警監測和污染源總量監測,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水質自動采樣器的技術性能要求和性能檢測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水質自動采樣器的性能檢驗、選型使用和日常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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