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則
1.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容器內進行,并必須緩緩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試劑瓶都要有標簽。有du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
3.溶解qing氧化鈉、qing氧化鉀等發熱物質時,必須置于耐熱容器內進行。
4.嚴禁試劑入口。如需要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扇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銼,一小槽,再墊布折斷。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的形狀。如將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時,應墊布插入,防止折斷傷手。
6.嚴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發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著人進行。例如Na2O2熔融時,坩堝口不得對著人,并應事先避免可能發生的傷害。必要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設置防護擋板。
8.一切發生有du氣體的操作,須于通風柜內進行。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9.一切固體不溶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11.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其它物品敲開,以免瓶子破裂。
12.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廢液,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超過安全標準,則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
13.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壞的燃燒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而濺出傷人。
15.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
16.蒸餾易揮發和易燃體所用的玻璃器具必須完整無缺陷。禁止用火直接加熱。
二、使用電氣設備安全規則
1.在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開關、電機、以及機械設備,確認各部分是否安置妥當。
2.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扣嚴和拉下。
3.要更換保險絲時,應由電工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隨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使用。
4.電氣開關箱內及下面,不準放任何物品。
5.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洗掃電器和用濕布擦洗電器。
6.凡電器動力設備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7.定碳定硫電爐兩端應設安全罩。安全罩嚴禁隨意拆掉,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8.禁止灑水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漏電。
9.嚴禁用濕手分、合開關或接觸電氣設備。
三、使用du品安全規則
1.凡能產生有du氣體和刺激性氣體的操作,應在通風柜內進行,同時應盡量站在上風口。這些氣體是:一氧化碳、硫化qing、氟化qing、lv化qing、二硫化碳、lv、碘、二氧化硫、氧化錳、二氧化氮等。
2.進行有du物質的試驗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工作人員應在飯前和試驗后洗手,試驗中禁止飲食、吸煙。禁止用試驗容器盛裝食品。
3.含du物的溶液必須由該試驗的工作人員作一定的安全處置,合乎排放標準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細洗凈儀器和工作地點。
4.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du物質,尤其是qing化物的操作。
5.處理無名藥品不許用口嘗。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位于藥品表面上方的臉部扇動嗅之。所有裝有藥品的瓶子均應貼有明顯的標簽,并分類、分層、分室存放。禁止使用沒有標簽的藥品。
6.有du液體、生產污水或其它腐蝕性強烈的液體在取樣時,不許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氣管吸取,或用滴定管。
7.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1)裝水銀的玻璃器皿,應當是堅固的;
(2)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臟水銀則蓋一層臟水;
(3)當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連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蓋其它物質。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4)裝水銀的容器應放在金屬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5)臟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小時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8.使用劇du物質時,必須按雙人雙重管理制度處置,即二人領、二人發、二把鎖、二本賬、二人管;對其它易燃易爆物和有強烈du性、腐蝕性的物質,操作也必須采取專門的防護措施或設人監護。這些物質是:汞及汞鹽,鉛鹽及鉛,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qing,氟化物,二硫化碳,鉀、鈉鋰、氨的lv酸鹽,鉻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四、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則
1.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并穿深筒膠鞋,在其工作地應備有潔凈洗用水、毛巾、藥棉和急救中和的溶液,其它人員應熟悉藥品的性質和操作方法。工作負責人應負責檢查是否適應所做的工作。
2.搬運酸、堿前應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1)裝運器具的強度是否可靠;
(2)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
(3)容器的位置固定得是否穩定;
(4)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堿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溶液濺出。
4.酸堿或其它苛性液體,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5.開放盛有溴、過氧化qing、qing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的容器時,應先用水冷卻,然后開瓶。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6.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濃酸少量滴入水內。禁止將水注入酸內。當濃酸傾撒在室內時,應先將堿與其中和,再用水沖洗或先用泥土吸收,掃除后再用水沖洗。
7.拿取堿金屬及其qing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磁匙取用,且操作人員須戴橡膠手套、口罩和眼鏡。
8.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缸子內,缸子應放在安全的地方。
9.如強酸濺到眼睛內或觸到皮膚上,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0.5%的碳酸qing鈉液清洗。如果是強堿濺到眼睛或者皮膚上,則除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外,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醋酸清洗皮膚。經過上述緊急處理后,應立即送醫院治療。
10.腐蝕性強烈的物質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qing氟酸,鉻酸溶液,qing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qing氧化鉀,qing氧化鈉,qing氧化銨,冰醋酸,磷,硝酸銀,鹽酸。
五、使用易燃品安全規則
1.不許將易燃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試驗地區附近。
2.在貯存易燃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等。
3.使用蒸餾或升華的易燃物質時應注意:
(1)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也不應有明火;
(2)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3)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厘米);
(4)工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性物料;
(5)工作時要戴上防護眼鏡。
4.在試驗室內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總量不許超過3千克,每種不得超過1千克。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5.遇水易燃物質(如黃磷、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凡能引起火的物質(如廢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禁止將性質相抵觸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貯存在一起。使用中應留有安全距離。
6.一旦發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關閉煤氣和電閘,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lv化碳等滅火器等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7.應經常檢查防火設備,如滅火器,黃沙、石棉及毛氈等。
8.當加熱、蒸餾及其它有關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掉熱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揮發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10.易燃物質有,
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
11.做蒸餾提純或蒸餾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每次蒸餾物的數量不得超過100毫升,附近不許存放易燃物質,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六、使用易爆品安全規則
1.預防由于內外壓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2)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合格。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檢查安全標志和防火措施。
2.使用氣瓶時注意在定檢周期內使用,并要求:
(1)不能使氣瓶受碰撞或沖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的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2)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氣瓶旁抽煙;
(3)氣瓶必須有減壓閥門才能使用;
(4)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3.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過氧化qing、濃高lv酸等),在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4.禁止將性質相抵觸的能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貯存在一起或使用中安全距離不夠,如:
(1)禁止濃硫酸和結晶狀高錳酸鉀接觸;
(2)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lv酸鉀;
(3)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硝鹽。有機物不得和濃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熱。
5.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zui易爆炸,故在試驗完畢時,將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深埋。
6.使用乙mi,首先應按下法檢查過氧化mi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mi放入試管中,加入新制的10%碘化鉀溶液1毫升,搖勻后放置1分鐘,如乙mi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mi。
資料編輯:南京聯創分析儀器制造有限公司 理化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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