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是質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縮寫。它是我國實施的食品安全標志,它是國家質檢總局按照國務院批準的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的有關規定,制定的對食品及其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制度。
按照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10個方面保證產品質量的條件,內容包括環境條件、生產設備條件、原材料要求、加工工藝及過程、產品標準要求、人員要求、檢驗設備要求、包裝標識要求、儲運要求、質量管理要求共10個方面的內容。
1,。環境條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主要包括食品生產企業周圍不得有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生產車間、庫房等各項設施應根據生產工藝衛生要求和原材料儲存等特點,設置相應的防鼠、防蚊蠅、防昆蟲侵入、隱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質量安全。
2.。生產設備條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保證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材料 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和場所。生產不同的產品,需要的生產設備不同,例如小麥粉生產企業應具備篩選清理設備、比重去石機、磁選設備、磨粉機、篩理設備、清粉機,及其他必要的輔助設備,設有原料和成品庫房。對大米的生產加工則必須具備篩選清理設備、風選設備、磁選設備、礱巖機、碾米機、米篩等設備。雖然不同的產品需要的生產設備有所不同,但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等基本條件。
3。原材料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原材料要求。雖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有所不同,但均應是無毒、無害、符合相應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規定。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使用的添加劑、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標準的要求。食品生產企業不得使用過期、失效、變質、污穢不潔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例如生產大米不能使用已發霉變質的稻谷為原料進行加工生產。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產中,嚴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為原料加工生產食用植物油。
4。加工工藝及過程:加工工藝及過程食品加工工藝流程設置應當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加工工藝和生產過程是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環節,工藝流程控制不當會對食品質量安全造成重大影響。如,2001年吉林市發生的學生豆奶中毒事件,就是因為生產企業擅自改變工藝參數,將殺菌溫度由82℃降低到60℃,不僅不能起到滅菌的作用,反而促進細菌生長,直接造成微生物指標超標,致使大批學生食物中毒。
5.產品標準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合法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不得無標生產。食品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以及企業明示采用的標準和各項質量要求。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對于強制性國家標準,企業必須執行,企業采用的企業標準不允許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且應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備案,否則,該企業標準無效;對于具體的產品其執行的標準有所不同,如生產小麥粉則要符合GB1355—1986《小麥粉》,小麥粉中使用的添加劑及添加量必須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要求,生產大米則要符合國家GB1354—1986《大米》的要求。
6.人員要求: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因各類人員工作崗位不同,所負責任的不同,對其基本要求也有所不同。對于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則要求其必須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知識,明確應負的責任和義務;對于企業的生產技術人員,則要求其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對于生產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技術(技能)培訓,并持證上崗;對于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參加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規定的資格,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要求。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特別是生產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7.檢驗設備要求:檢驗能力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如生產醬油的企業應具備醬油標準中規定的檢驗項目的檢驗能力。對于不具備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必須委托符合法定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產品出廠檢驗。企業的計量器具、檢驗和檢測儀器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技術機構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方可使用。
8.包裝標識要求:產品包裝標識要求產品的包裝是指在運輸、儲存、銷售等流通過程中,為保護產品,方便運輸,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輔助物包裝的總稱。不同的產品其包裝要求也不盡相同,例如食用植物油的包裝容器,要求應采用無毒、耐油的材料制成。用于食品包裝的材料如布袋、紙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須清潔、無毒、無害,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要求。
9.儲運要求:企業應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證產品在其貯存、運輸的過程中質量不發生劣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的成品必須存放在成品庫房內。用于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在運輸時不得將成品與污染物同車運輸.
10.質量管理要求: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在質量管理制度中明確規定對質量有影響的部門、人員的質量職責和權限以及相互關系,規定檢驗部門、檢驗人員能獨立行使的職權。在企業制定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中應有相應的考核辦法.并嚴格實施。企業應實施從原材料進廠的進貨驗收到產品出廠的檢驗把關的全過程質量管理,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出廠,實行質量否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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