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臭指數規制指南》闡述了惡臭指數規制的具體實施方式,以及惡臭指數規制實施后應采取哪些措施。本主題說明安裝步驟。
引入臭氣指數限制的情況包括:對物質的濃度進行限制,即使測量值在限制標準內,投訴仍未解決;在非限制區域發生投訴且未解決;或預計將來會發生投訴。
實際實施流程是從接到投訴開始,然后進行調查。然后,確定該區域是否受到監管,并將流程細分為更詳細的步驟。另一方面,對于預計未來可能發生投訴的地區,該地區將立即進入考慮引入惡臭指數規定的階段,這是向知事提出請求前的預備步驟。
配合這些進程,我們正在研究引入臭味指數規定,而如果將監管方式從物質濃度規定改為臭味指數規定,或者引入新的臭味指數規定,則需要進行調查和辦理手續。這些流程如下:
在考慮引入臭氣指數規定后,將對各市町村進行調查,了解其引入該規定的意向(初步調查)。然后,將對計劃引入該系統的市政當局進行訪談,并將作為實地調查的一部分進行調查以了解當前情況并測量氣味。此外,在監管地位和制定監管標準時也會考慮市政當局的意見,最終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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