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內外有機農業發展現狀
1.1 國際有機農業發展現狀
有機農業是由英國農業專家霍華德在20世紀30年代提出的。1972年由英國、瑞典、南非、美國和法國等5國成立了“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IFAOM)",該組織已在全球發展了115個國家和地區的800多個團體會員。
據Helga Willer在2010年調查數據顯示,全球共有3700萬hm2的有機農業用地,大洋洲是全球有機耕作面積最大的洲,約1200萬hm2,亞洲有機農業發展快速,目前從事有機耕作面積為315萬hm2。
2009年全球有機農產品消費總 額 達 到 了 550 億 美 元。 根 據SOEL- FIBL 2009 年度調查,全球有機農產品的消費市場主要集中在歐洲和北美洲,這兩個地區有機農產品的銷售額占到了全球有機農產品銷售額的 97%,全球有機農產品一半的消費在歐洲,其中德國是歐洲有機農產品最大的市場,亞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是有機農產品重要的生產者和出口者。
1.2 國內有機產品發展現狀
近幾年來,我國有機產品發展迅猛,截止2012年,通過國內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認證的有機產品生產面積達7000萬畝,總產量達到380萬噸,有2300多家企業參與生產,成為三大有機產品生產國。其中,經中綠華夏認證中心認證的企業數已達到601家,產品數2647個,認證面積3900萬畝,總產量211萬噸,產品銷售額61.7億元,出口額1.6億美元。
近年來,隨著有機農業的快速發展,國內有機產品市場呈現明顯的增長趨勢。資料顯示,按城鎮人口5.4億(建設部)計算,國內有機產品的銷售額只占食品銷售額的0.18%。一個國家的有機產品市場的消費量并不一定等于其生產量,因此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在這方面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2 淄博市有機農業發展現狀
淄博市自2003年開始開發有機產品,在淄博市綠色食品開發管理辦公室的組織引導下,2004年10月,淄博四季青綠色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百杏"牌小米通過了中綠華夏有機產品認證中心有機產品認證,生產面積1000畝,成為我市第一個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我市有機產品的空白。截至2013年12月份,全市通過認證的有機產品生產企業就達18家,產品62個,產量170000余噸,基地面積超過10000畝。
3 有機產品的技術要求
為規范有機產品認證活動,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認監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等發布了《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根據該規則,對原來的國家標準《有機產品》(GB/T l9630-2005)進行了修訂,現在有機產品依據的是于2012年3月1日實施的《有機產品》(GB/T l9630-2010),有機產品的產地環境、生產、加工、標識與銷售、管理體系都必須依據該標準的規定。
1、產地環境條件:有機生產基地遠離城區、工礦區、交通主干線、工業污染源、生活垃圾場等;產地周圍5公里內、主導風向20公里內無工礦企業廢氣污染源;生產基地近三年內未使用過農藥、化肥等違禁物質。
2、農業投入品使用: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選擇有機種子或種苗;禁止引入或使用轉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
3、轉換期生產:從常規種植向有機種植轉換需要一段時期的轉換期;轉換期一般不少于24個月;轉換期內必須*按照有機農業的要求進行管理。最近,《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經2013年4月2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11月15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55號公布:該《辦法》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修訂對有機產品的認證管理,特別是對認證機構的管理以及具體的處罰規則都做了詳細的規定,相信該辦法實施后對加強有機產品認證管理,維護消費者、生產者和銷售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有機產品質量,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將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4 適合我市有機產品發展的區域界定與規劃
4.1 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有機產品開發能力建設,大力推進有機產品產業化經營,發展有機農業生產技術體系,建立有機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孵化扶持有機產品加工、貿易,培育有機產品文化,形成“以政府引導為后盾,為主體,開拓市場為導向,特色資源為依托,技術體系為支撐"的產業化格局,最終使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實現“建設有機產品強市"的目標。
4.2 規劃目標
2012-2013年,發展有機產品基地10萬畝,建立10個1000畝以上的有機栽培示范基地,形成一套生產管理、生產技術與標準、產業鏈構建完整的有機糧食、林果、茶葉產業化經營模式,建設5個以上有機糧食、林果產品加工基地,培育一批規模化優勢綠色農業基地。到2015年,認證產品達到200個以上,其中綠色、有機產品占50%以上。
4.3 確定有機產品基地的依據
一是資源條件好。自然生態條件為該種有機產品的最適宜區或適宜區,具有悠久的生產傳統和成熟的技術條件。二是生態環境優。遠離城區、工礦區、交通主干線、垃圾場等污染源,具有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產可持續發展的優良生態環境。三是生產規模大。能夠集中連片生產,農產品商品率較高,具備創建農產品的基礎。四是市場區位優。市場目標明確,流通渠道暢通,運銷便捷,對生產發展帶動力強。
4.4規劃布局
按照以上依據,針對全市區域特點和優勢農產品布局,確定具備規模化發展的四個區縣:沂源縣、博山區、淄川區、高青縣,在全市開發建設10萬畝有機產品生產基地,大力發展林果業、小雜糧、食用菌和有機茶葉。
1、沂源縣:建設中莊萬畝有機蘋果基地,燕崖、南麻萬畝有機大櫻桃基地,建設有機核桃、板栗基地各5000畝,力爭打造全省最大的有機果品基地。
2、淄川區:東部山區建設有機仁用杏、柿子、香椿、花椒等干雜果、調味品基地各5000畝(峨莊、淄河、黑旺、太河、張莊、東坪等鄉鎮),建設萬畝有機小米、綠豆等小雜糧基地(峨莊鄉、黑旺鎮);西部山區建設萬畝有機香椿基地(磁村鎮、嶺子鎮);有機食用菌生產達到10萬袋(商家鎮、淄河鎮)。
3、博山區:重點建設有機獼猴桃、茶葉基地各5000畝(源泉鎮、池上鎮),建設萬畝桔梗基地(池上鎮、南博山鎮)。
4、高青縣:重點建設萬畝有機水稻基地(趙店鎮)。
5 保障措施
5.1 技術措施
5.1.1 嚴格劃定產地,保持優良生產環境
基地遠離城區、工礦區、交通主干線、工業污染源、生活垃圾場等污染源;積極開展生產基地環境監測,確保基地大氣、水、土壤質量符合基地環境質量相關標準。
5.1.2 選用有機種苗,改變種植方式
選用高產、優質、抗病蟲的優良品種,優先選擇有機種苗;建立合理的耕作制度,實行作物輪作、栽植豆科作物,保證土壤肥力的恢復;合理灌溉,控制土壤水分,減少養分流失;改革種植方式,建立合理的群體結構。
5.1.3 實施綠色控害技術,綜合防治病蟲草害
貫徹綠色植保理念,實行預防為主,推行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的綜合防治策略。推廣黃藍板誘殺、性誘劑、誘蟲燈,布設防蟲網等防治誘蟲;利用害蟲天敵,如青蛙、草蛉、瓢蟲、寄生蜂等防治害蟲;推廣使用Bt、天然除蟲菊素等生物制劑,利用機械及人工除草措施,綜合防治病蟲草害。
5.1.4 合理施用有機肥,提高土壤肥力
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制定合理的施肥計劃,適度施用有機肥,農家肥充分腐熟無害化后使用,積極開拓有機肥源,推廣種植綠肥,實現用地養地相結合,提高土壤肥力。
5.1.5 控制潛在污染,加強質量安全監測
在有機和常規生產區域之間設置緩沖帶或物理障礙物,保證有機生產地塊不受污染;使用先進的符合有機標準的設施,防治設施材料對有機生產帶來污染;加強有機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確保農藥殘留、重金屬殘留量不超過國家相關產品標準。
5.2 行政措施
5.2.1 完善有機農業管理體制
成立發展有機產品工作指導小組,負責有機產品產業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由農業部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研究配套各項政策措施,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規范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的行為,增強認證的有效性,提高認證的性,保障有機農業建設順利實施。
5.2.2 加大有機農業資金投入
制定扶植有機產品產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從稅收、信貸、財政等方面,支持農民和企業建立有機農業生產基地,開拓有機產品市場;在農業和質量認證項目經費上適當向有機產品開發傾斜;制定優惠政策,擴大招商引資,多渠道吸引資金投入;鼓勵和個人投資有機產品開發。
5.2.3 加大有機產品監管力度
監督有機產品生產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臺帳、購銷臺帳、質量承諾等制度,規范有機產品的生產行為。強化機食品生產者的質量責任意識,不斷提高其自查自糾,自檢自管的能力。實行例行檢測制度,強化檢測,根據生產和收獲時節,對有機產品實行定期檢測,確保有機產品質量合格。
5.2.4 加強有機農業咨詢服務
發揮農技推廣和高等農林水產院校的專業優勢,依靠其完整的科研、開發及推廣體系和較強的科技隊伍與先進的環境監控、監測和產品檢驗手段,建立完善的有機農業咨詢機構,為有機農業生產、加工、貿易和質量控制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
5.2.5 深入開展有機農業研究
加強多學科的綜合研究,特別注意吸收其它學科領域中有利于有機農業發展的先進理論和技術;發掘整理我市長期進行有機農業生產的經驗和技術措施,加以深化和提高,并運用到當前的有機農業生產實踐中來去;開展有機產品產業生產現狀調查研究,摸清其生產、貯藏、運輸、銷售的基本情況及各個環節存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5.3 市場體系建設
5.3.1 加強宣傳策劃,擴度
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各種機會對有機產品開發進行宣傳,建立全市有機產品開發宣傳網站,發布有機產品供應信息,建立起信息通暢、快捷的電子商務網絡體系,擴大有機產品的影響力,提高全市有機產品整體區域品牌的度和美譽度。
5.3.2 積極參加有機產品博覽會,拓展銷售市場
采取必要的鼓勵政策,建立“有機產品參展基金",組織有機產品開發企業參展,為企業提供參展補貼,把參加有機產品展覽作為開拓有機產品市場的重要舉措。
5.3.3 依托國內銷售網絡,積極開拓市場
積極與國內度和信譽度高的企業建立長期貿易合作關系,利用貿易方的銷售網絡體系優勢,促進有機產品銷售。
5.3.4 扶持、引進有機產品貿易公司,拓展國際市場
制定相關優惠政策,營造有機產品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吸引國內專門從事有機產品加工、貿易的大型企業參與有機產品開發,將全市有機產品推向國際市場,真正實現有機產品開發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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