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10013-2023)新版標準解讀
國家疾控局發布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10013-2023),該標準屬于強制性疾病預防控制行業標準,該衛生規范制定實施目的是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證輸送空氣的衛生質量。規范包含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設計、衛生質量、衛生管理、衛生檢測要求,是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監督檢查、日常維護、定期檢測的重要參考。本標準自2006年發布以來經歷了兩次修訂。新版WS 10013-2023代替WS 394-2012,本標準于2024年5月1日實施。宇豐瑞霖帶您快速了解新舊標準的區別。
一、術語和定義
1、明確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定義,增加了嗜肺軍團菌、異養菌總數的術語和定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嗜肺軍團菌
兩端鈍圓,有鞭毛,無芽孢和莢膜的革蘭氏陰性桿菌,具有在含有L-半胱氨酸和三價鐵鹽緩沖液的活性炭-酵母提取液(BCYE)培養基上生長的特性,經生化試驗和血清學試驗鑒定確認的一種具有致病性的軍團菌,是引起軍團菌病的主要菌型。
異養菌總數
以細菌平皿計數法統計出每毫升水中的異養菌落個數,單位為CFU/mL。
2、修改了新風量、可吸入顆粒物、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的術語和定義。
新風量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單位時間內由集中空調系統進入室內的室外空氣的量。 | 單位時間內進入室內的室外空氣總量。 |
可吸入顆粒物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等于10 ?,能夠進入人體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顆粒狀物質,簡稱PM10。 |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或等于10 ?的顆粒物。 |
風管內表面積塵量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風管表面積塵量 | 風管內表面積塵量 |
二、衛生設計要求
關于新風的要求
1.刪除了飯店(館)、咖啡館、酒吧、茶座四類場所新風量的要求。
2.空氣凈化消毒裝置設置調整為強制性標準。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宜設置去除送風中微生物、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 |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設置去除微生物、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且采取的空氣凈化消毒裝置應能滿足末端房間的使用要求。 |
3.強調了新風應直接由風管送入室內。
4.增加了新風口應設置防雨罩或防雨百葉等防水附件。
5.增加了新風口與污染源的距離要求。
a)新風口應設置在室外空氣清潔的地點,與污染源的水平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
污染源類型 | 要求 |
餐廚垃圾站(房) | ≥20m |
生活垃圾站(房) | ≥10m |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排風口、開放式冷卻塔 | ≥10m |
公共廁所 | ≥10m |
b)新風口應低于排風口,且垂直距離不應小于3m;
c)新風口設置在屋頂時,距屋頂面的距離不宜小于0.3m。
關于冷卻塔的要求
1.增加了“冷卻塔應避免陽光直射集水池”。
2.增加了“冷卻塔的噪聲應符合GB50118的要求”。
其他設計要求
1.回風口及吊裝式空氣處理機組不應設于產生異味、粉塵、油煙的位置上方。
2.冷凝水管道應采取防凝露措施。冷凝水排入建筑物排水系統時,應有空氣隔斷措施,冷凝水不應與污水、廢水、室內密閉雨水系統直接連接。新風機組和空氣處理機組的冷凝水盤出口應設置水封。
3.排放有毒有害物的排風系統不應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連通。
三、衛生質量要求
關于嗜肺軍團菌
1.增加了對噴霧或冷卻蒸發加濕方式用水的檢測。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集中空調系統冷卻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檢出嗜肺軍團菌。 |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冷卻水、冷凝水、噴霧或冷水蒸發加濕方式用水不應檢出嗜肺軍團菌。 |
關于冷卻水水質指標(新增)
指標 | 計量單位 | 要求 |
異養菌總數 | CFU/mL | ≤1×105 |
游離氯 | mg/L | 0.05~1(循環回水總管處,氯制劑消毒時) |
關于送風質量指標
指標 | 計量單位 | WS 394-2012要求 | WS 10013-2023要求 |
PM10 | mg/m3 | ≤0.15 | ≤0.10(更加嚴格) |
細菌總數 | CFU/m3 | ≤500 | ≤500 |
真菌總數 | CFU/m3 | ≤500 | ≤500 |
β-溶血性鏈球菌 | CFU/m3 | 不得檢出 | 不應檢出 |
嗜肺軍團菌 | CFU/m3 | 不得檢出 | 不應檢出 |
四、衛生管理要求
檔案管理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a) 集中空調系統竣工圖; b) 衛生學檢測或評價報告書; c) 經常性衛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d) 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 e) 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 | a)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圖; b) 衛生學檢測或評價報告書及專家意見的整改情況; c) 經常性衛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d) 管理維護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記錄; e) 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 f) 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 g) 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記錄。 |
運行管理
1.補充了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定期檢查、檢測、維護的要求:
a)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每年開展不應少于一次檢測;空調運行期間宜每月開展冷卻水、冷凝水、噴霧或冷水蒸發加濕方式用水衛生質量檢測。
b)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初次啟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時,應開展衛生質量檢測。
c)風管檢查維護周期每兩年不應少于一次,空氣處理機組檢查維護周期每年不應少于一次。
2.增加了初次啟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時,應全面清洗消毒。
3.明確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立即停止使用的情況,需按照WS/T 10005對相關部位進行清洗消毒,經檢測或按照 WS/T 10004 進行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a)冷卻水、冷凝水、噴霧或冷水蒸發加濕方式用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或冷卻水水質不符合要求的。
b)送風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c)風管內表面衛生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4.增加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不符合要求時,應進行調試或改造,使其符合要求。
應急管理
1.豐富應急預案內容,補充增加應明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應急處理的責任部門、應急啟動與終止程序、應急保障與物資儲備(包括人員、物資、設施保障和儲備等)。
2.規定了每年應至少開展一次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處置演練,并有完整記錄和相關圖片資料。
3.增加了當空氣傳播性疾病暴發流行時,運行管理應符合GB 37487、GB 50365和WS 696的要求。
五、衛生檢測要求
抽樣要求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6.1.2 每套應選擇2個~5個代表性部位。 6.1.3 集中空調系統的冷卻水和冷凝水分別不應少于1個部位。 | 每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中,冷卻水、冷凝水和噴霧或冷水蒸發加濕方式用水檢測分別不應少于1 個部位;空調送風檢測應設置 3 個~5 個代表性風口;風管檢測設置不應少于 6 個代表性部位。 |
結果判定
WS 394-2012 | WS 10013-2023 |
當檢測結果為下列情況之一的,判定該套集中空調系統不符合衛生質量要求: a) 冷卻水或冷凝水中有嗜肺軍團菌檢出的; b) 新風量檢測結果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c) 單個風口送風中細菌總數、真菌總數、β-溶血性鏈球菌、嗜肺軍團菌檢測結果有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d) 抽取的各個風口送風中PM10的平均值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e) 風管內表面積塵中細菌總數、真菌總數檢測結果有不符合相關要求; f) 風管內表面各采樣點積塵量檢測結果的平均值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 當檢測結果為下列情況之一時,判定該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衛生質量要求: a) 新風量檢測結果不符合相關要求; b) 新風口與污染源的水平距離不符合相關要求; c) 冷卻水、冷凝水、噴霧或冷水蒸發加濕方式用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 d) 冷卻水水質不符合相關要求; e) 送風質量不符合相關要求; f) 風管內表面衛生質量不符合相關要求。 |
使用集中空調的公共場所如果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設計不當、運行管理不善、清洗消毒不及時,極易造成交叉感染,引發群體健康危害事故。WS 10013-2023對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設計、質量、管理、檢測提出了明確的衛生要求,各類公共場所務必關注并執行標準要求,確保空調系統的衛生狀況符合標準,為公眾提供一個健康、舒適的室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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