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醫療器械實行分類管理
類:按《產品質量法》,通過常規管理,足以保證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醫療器械(如血壓計、打診錘、氧氣袋、消毒器等)。
第二類:產品機制已取得、認可,技術成熟,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加以控制的醫療器械(如:電子體溫計、腦或心電圖機、B超、胃鏡、牙科設備等)。
第三類:植入人體、或用于支持生命,或技術結構復雜、對人體可能具有潛在危險、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須加以氧控制的醫療器械。
:伍
: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