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黏稠瀝青試樣的試驗步驟
4.1按本規程T 0602方法準備瀝青試樣,瀝青的加熱溫度宜不高于估計軟化點以上100℃ (石油瀝青或聚合物改性瀝青),將瀝青小心注入比重瓶中,約至2/3高度。不得使試樣黏附瓶口或上方瓶壁,并防止混人氣泡。
4.2取出盛有試樣的比重瓶,移入干燥器中,在室溫下冷卻不少于化,連同瓶塞稱其質量(m4),準確至3位小數。
4.3將盛有蒸餾水的燒杯放入已達試驗溫度的恒溫水槽中,然后將稱量后盛有試樣的比重瓶放入燒杯中(瓶塞也放進燒杯中),等燒杯中的水溫達到規定試驗溫度后保溫30min,使比重瓶中氣泡上升到水面,待確認比重瓶已經恒溫且無氣泡后,再將比重瓶的瓶塞塞緊,使多余的水從塞孔中溢出,此時應不得帶人氣泡。
4.4取出比重瓶,按前述方法迅速揩干瓶外水分后稱其質量(%),準確至3位小數。
5固體瀝青試樣的試驗步驟
5.1試驗前,如試樣表面潮濕,可在干燥、潔凈的環境下自然吹干,或置50℃烘箱中烘干。
5.2將50?100g試樣打碎,過0.6mm及2.36mm篩。取0.6~2.36mm的粉碎試樣少于5g放入清潔、干燥的比重瓶中,塞緊瓶塞后稱其質量(m6),準確至3位小數。
5.3取下瓶塞,將恒溫水槽內燒杯中的蒸餾水注人比重瓶,水面高于試樣約10mm,同時加入幾滴表面活性劑溶液(如1%洗衣粉、洗滌靈),并搖動比重瓶使大部分試樣沉入水底,必須使試樣顆粒表面所吸附的氣泡逸出。搖動時勿使試樣搖出瓶外。
5.4取下瓶塞,將盛有試樣和蒸餾水的比重瓶置真空干燥箱(器)中抽真空,逐漸達到真空度98kPa(735mmHg)不少于15min。當比重瓶試樣表面仍有氣泡時,可再加幾滴表面活性劑溶液,搖動后再抽真空。必要時,可反復幾次操作,直至無氣泡為止。 注:抽真空不宜過快,以防止樣品被帶出比重瓶
5.5將保溫燒杯中的蒸餾水再注人比重瓶中至滿,輕輕塞好瓶塞,再將帶塞的比重瓶放入盛有蒸餾水的燒杯中,并塞緊瓶塞。
5.6將裝有比重瓶的盛水燒杯再置恒溫水槽(試驗溫度±0.1℃)中保持至少30min后,取出比重瓶,迅速擦干瓶外水分后稱其質量(%),準確至3位小數。
6計算
6.1試驗溫度下液體瀝青試樣的密度和相對密度按式(T 0603-1)及式(T 0603-2)
計算。
(T 0603-1)
(T 0603-2)
式中:ρb——試樣在試驗溫度下的密度(g/cm3);
?b——試樣在試驗溫度下的相對密度;
m1——比重瓶質量(g);
m2——比重瓶與所盛滿水的合計質量(g);
m3——比重瓶與所盛滿試樣的合計質量(g);
ρw——試驗溫度下水的密度(g/cm3),15℃水的密度為0. 999 lg/cm3,25℃水的密度為 0.997 lg/cm3。
6.2試驗溫度下黏稠瀝青試樣的密度和相對密度按式(T 0603-3 )及式(T 0603-4) 計算。
(T 0603-3)
(T 0603-4)
式中:m4——比重瓶與瀝青試樣合計質量(g);
m5——比重瓶與試樣和水合計質量(g)。
6.3試驗溫度下固體瀝青試樣的密度和相對密度按式(T 0603-5)及式(T 0603-6) 計算。
(T 0603-5)
(T 0603-6)
式中:m6——比重瓶與瀝青試樣合計質量(g);
m7——比重瓶與試樣和水合計質量(g)。
7報告
同一試樣應平行試驗兩次,當兩次試驗結果的差值符合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要求 時,以平均值作為瀝青的密度試驗結果,并準確至3位小數,試驗報告應注明試驗溫度。
8允許誤差
8.1對黏稠石油瀝青及液體瀝青的密度,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 003g/cm3,再現 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07g/cm3。
8.2對同體瀝青,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1g/cm3,再現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2g/cm3。
8.3相對密度的允許誤差要求與密度相同(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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