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法、電化學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離子挑選電極法、離子色譜法、氣相色譜法、等離子體發射光譜(ICP—AES)等都是常見的監測水質的方法。其中,離子挑選電極法(包括定性和定量)以及化學法(包括分量法、容量滴定法和分光光度法)在國內外的水質常規監測中得到了廣泛應用。
在制訂地面水質監測方案時,我們需要收集水體的水文、氣候、地質和地貌等基礎材料,如水位、水量、流速及流向的變化;降雨量、蒸發量的水情;河寬、河深、河槽結構及地質狀況等。還需要收集水體沿岸城市分布、工業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狀況等。
在進行水質監測時,需要設置合理的監測斷面和采樣點。監測斷面的布設應遵循代表性原則,即能較真實反映水質及污染物的空間分布和變化規律。在監測斷面設置時,需要根據監測目的和監測項目,并考慮人力、物力等因素來斷定監測斷面和采樣點。在飲用水源地、水資源集中的水域、首要景色旅游區、水上娛樂區及重大水力設備所在地等功能區也需要設置采樣點。
監測頻率根據不同的水域和不同的情況而異,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采樣時刻。如:飲用水源地:全年采樣不少于12次,采樣時刻依據具體狀況選定;河流: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樣不少于6次,采樣時刻為豐水期、枯水期平和水期,每期采樣兩次;排污渠:全年采樣不少于3次;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樣一次;布景斷面:每年采樣一次。在污染或許較重的季節進行;潮汐河流:全年按豐、枯、平三期,每期采樣2天,分別在大潮期和小潮期進行,每次應當在當天漲潮、退潮時采樣,并分別加以測定。漲潮水樣應當在各斷面漲平常采樣,退潮時也應當在各斷面退平常采樣,若無條件,小潮期可不采樣;湖泊和水庫:設有專門監測站的湖庫,每月采樣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庫每年采樣2次,枯豐水期各一次。有廢水排入污染較重的湖庫,應酌情增加采樣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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