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閃點與燃點測定儀使用說明:
▲本儀器安照GB/T3536--83《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克利夫蘭開口杯法)》的規定使用。
▲將試油杯倒入克利夫蘭油杯,滿至刻線,把油杯房子電爐上,調節好點火器裝置和溫度計的高度,調節好火焰的大小,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按波動開關,接通電源,指示等亮,電熔爐加熱開始,安照GB/T3536-83的規定,由電位器控制升溫速度,在預期閃點前28°C時,按自鎖按鈕開關,點火桿點火,如未出現閃點現象,升溫2°C后,再按自鎖按鈕開關,點火桿相反方向點火,每次通過掃劃試驗火焰所需時間為1秒。在油面上任何一點出現閃點時,記錄溫度計上的溫度作為閃點,試驗結束后,做好清潔工作,并應切斷電源。
瀝青閃點與燃點測定儀簡介:
本儀器適用于按GB/T3536--83《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克利夫蘭開口杯法)》測定除燃料油和開口閃點低于79℃的產品以外的一切石油產品的閃點和燃點,也適用于標準IS02592—1973《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克利夫蘭開口杯法)》。
瀝青閃點與燃點測定儀參數:
▲材料: H62。
▲內徑: 63.5±0.5mm。
▲噴口直徑: 0.6~0.8mm。
▲電爐: 由200V-450W片狀加熱器和電爐體組成。
▲溫度計: -60℃-400℃,分度為2℃。
瀝青閃點與燃點測定儀技術規格:
本儀器由克里夫蘭油杯、點火器、電爐、溫度計等組成,其主要規格如下:
▲克利夫蘭油杯:材料為62。內徑為63.5mm±0.5內壁處有一道刻線,油杯表面光亮。
▲點火器:由進氣管、氣流調節閥和火焰比較球組成,噴口直徑0.6--0.8mm,按照試驗方法規定,可把火焰調節成4毫米球形火焰。
▲電爐:由200V--450W片狀加熱器和電爐體組成,根據使用要求,通過電爐加熱調節器控制升溫速度。
▲溫度計:-6°C--400°C,分度為2°C,技術要求符合GB514--83《石油產品試用液體溫度計技術條件》的規定。
▲電氣裝置:由一套電子調壓線路和半自動點火器裝置,包括雙向可控硅、雙向二極管、電阻、電容、指示燈、波動開關、電位器、自鎖按鈕開關、可逆馬達、微動開關等組成。
瀝青閃點與燃點測定儀注意事項:
▲為清楚的觀察閃點,試驗時盡可能選擇避風和光線較暗的地點。
▲電源通過加熱電爐時,注意電器元件的安全防護。
為清楚的觀察閃點,試驗時盡可能選擇避風和光線較暗的地點。電源通過加熱電爐時,注意電器元件的安全防護。
瀝青比重瓶試驗步驟:
●將比重瓶烘干,將15克烘干土裝入100毫升比重瓶內(若用50毫升比重瓶,裝烘干約12克),稱量。 ●為排除土中空氣,將已裝有干土的比重瓶,注蒸餾水至瓶的一半處,搖動比重瓶,并將瓶在砂浴中煮沸,煮沸時間自懸液沸騰時算起,砂及低液限粘土應不少于30min,高液限粘土應不少于1h,使土粒分散,注意沸騰后調節砂浴溫度,不使土液,溢出瓶外。
● 如系長頸比重瓶,用滴管調整液面恰至刻度(以彎液面上緣為準),擦干 瓶外及瓶內壁刻度以上部分的水,稱瓶、水、土總質量。如系短頸比重瓶,將純水注滿,使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將瓶外水分擦干后,稱瓶、水土總質量,稱量后立即測出瓶內水的溫度,準確至0.5攝氏度。
●根據測得的溫度,從已繪制的溫度與瓶、水總質量關系曲線中查得瓶水總質量,如比重體積事先未經溫度校正,則立即傾去懸液,洗凈比重瓶,注入事先煮沸過且與試驗時同溫度的蒸餾水至同一體積刻度處,短頸比重瓶則注水至滿,按本試驗4.3步驟調整液面后,將瓶外水分擦干,稱瓶、水總質量。
●如系砂土,煮沸時砂易跳出,允許用真空抽氣法代替煮沸法排除土中空氣,其余步驟與本規程4.3至4.4相同。
●對含有某一定量的可溶鹽、不親性膠體或有機質的土,必須用中性液體(如煤油)測定,并用真空抽氣法排隊土中氣體。真空壓力表讀數宜為100kPa,抽氣時間1--2h(直至懸液內無氣泡為止),其余步驟同本規程4.3至4.4。
● 本試驗稱量應準確至0.001g。
簡介:
玻璃制造,耐高溫,瓶塞研磨。密封程度好。
參數:
●容積:20-30ml。
●質量:≤40g。
●重量:50g。
目的和適用范圍:
●土的比重是土在105--110攝氏度下烘至恒量時的質量與同體積4攝氏度蒸餾水質量的比值。
●本試驗的目的是測定土的顆粒比重,它是土的物理性基本指標之一。
●本試驗法適用于粒徑小于5毫米的土。
儀器設備:
●比重瓶:容量100(或50)毫升。
●天平:稱量200克,感量0.001g。
● 恒溫水槽:靈敏度±1攝氏度。
●砂浴。
●真空抽氣設備。
●溫度計:刻度為0--50攝氏度,分度值為0.5攝氏度。
●其它:如烘箱、蒸餾水、中性液體(如煤油)、孔徑2毫米及5毫米篩、漏斗、滴管等。
校正:
●將比重瓶洗凈、烘干,稱比重瓶質量,準確至0.001g。
●將煮沸經冷卻的純水注入比重瓶。對長頸比重瓶注水至刻度處,對短頸比重瓶應注滿純水,塞緊瓶塞,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調節恒溫水槽至5攝氏度或10攝氏度,然后將比重瓶放入恒溫水槽內,直至瓶內水溫穩定。取出比重瓶,擦干外壁,稱瓶、水總質量,準確至0.001g。
●以5攝氏度級差,調節恒溫水槽的水溫,逐級測定不同溫度下的比重瓶、水總質量,至達到本地區高自然氣溫為止。每個溫度時均應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02g,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繪制溫度與瓶、水總質量的關系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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