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批準發布 《水環境檢測儀器與試驗設備校(檢)驗方法》SL144-95 的通知 水科技[1995]210號 根據1994年水利水電技術標準制定、修訂計劃,由部水文司主持,以黃河流域水環境監測中心為主編單位制定的《水環境檢測儀器與試驗設備校(檢)驗方法》,經審查批準為水利行業標準,并予以發布。標準的名稱和編號為:《水環境檢測儀器與試驗設備校(檢)驗方法》SL144-95。 本標準自1995年5月1日起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各單位應注意總結經驗,如有問題請函告部水文司,并由其負責解釋。 標準文本由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發行。 附件:(1)《水環境檢測儀器與試驗設備校(檢)驗方法》(報批稿) (2)《水環境檢測儀器與試驗設備校(檢)驗方法》條文說明 (3)《水環境檢測儀器與試驗設備校(檢)驗方法》行業標準審查會議紀要 (4)《水環境檢測儀器與試驗設備校(檢)驗方法》編制說明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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