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的發熱量在氧彈熱量儀中進行測定,一定量的分析試樣,在充有過量氧氣的氧彈內燃燒,燃燒產生的熱量由彈筒壁傳導給一定量的內筒水和量熱系統(包括內筒、氧彈、攪拌葉、測溫探頭)吸收,水的溫升與試樣燃燒釋放的熱量成正比。
熱容量是量熱系統每升高1℃所吸收的熱量,單位為(J/K),熱容量通過在相似條件下燃燒一定量的基準量熱物質苯甲酸來確定。
發熱量測定時,根據試樣點燃前后量熱系統產生的溫升以及系統熱容量,并對點火熱等附加熱進行校正后即可求得試樣的彈筒發熱量,單位為焦耳/克(J/g)。
從彈筒發熱量中扣除硝酸形成熱和硫酸校正熱(硫酸與二氧化硫形成熱之差)后即得高位發熱量。
對煤中的水分(煤中原有的水和氫燃燒生成的水)的氣化熱進行校正后求得煤的低位發熱量。
技術參數
參考熱容量:約10500(J/K);
外桶水容量:約40L;
內桶水容量:約2.1 L;
點火電壓: AC:220V
點火時間: 3-6秒(可調);
測溫范圍: 0.0000℃-40.0000℃;
分辨率: 0.0001℃;
測量精度: 優于國標GB/T213-2008;
使用環境: 室溫5-40℃(每次測定室溫變化應≤1℃),相對濕度≤85%;
電 源: 220V±10% 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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