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是一個獨立的子系統(tǒng),屬于火災預警系統(tǒng),應獨立組成。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接入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不應直接接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探測器回路。當可燃氣體的報警信號需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時,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接入。
注意事項:
(1)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不屬于防爆產(chǎn)品,不能和探測器安裝在同一場所,應安裝在保安室或者消防控制室。
(2)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周圍不應有大功率設備出現(xiàn),以免給傳輸信號造成干擾。
(3)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在人員能夠及時查看數(shù)據(jù)的地方,高度適中(離地面150cm左右),接電源220V供電,不能斷電。
(4)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要有自動輸出信號,連接外部設備,比如切斷閥,排風扇等等。
(5)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設置和安裝應符合相關的防爆氣體報警器規(guī)定,嚴格遵守。
2、可燃氣體探測器
可燃氣體探測器應為工業(yè)防爆型產(chǎn)品,必須有防爆。宜設置在可能產(chǎn)生可燃氣體部位附近,越靠近可能產(chǎn)生可燃氣體世漏的部位,則探測器的靈敏度越高。
在使用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 安裝位置應當根據(jù)待探測的可燃氣體性質(zhì)確定。若被探測氣體為天然氣、煤氣等,較空氣輕,極易飄浮上升,應將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在設備上方或天花板附近;若被探測氣體為液化石油氣等,較空氣重,則應安裝在距地面不過50cm的低處。
(2) 可燃氣體探測器處于通電工作狀態(tài),應當每月檢查一次,現(xiàn)場檢查方法是用棉球蘸上一點酒精靠近氣敏元件,如給出報警(顯示)表明工作正常。
(3) 催化元件對多種可燃氣體幾乎有相同的敏感性,所以在有混合氣體存在的場所,它不能作為分辨混合氣體組分的敏感元件使用。
(4) 可燃氣體敏感元件的理化特性研究表明,硫化物可使元件特性發(fā)生變化,且不能恢復,出現(xiàn)所謂“中毒”現(xiàn)象,所以,可燃氣體敏感元件需防“中毒”,并應避免直接油浸或油垢污染,也不能在有酸、堿腐蝕性氣體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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