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測定瀝青的針入度。適用于各種瀝青。
二、儀器設備
1針入度儀:符合GB/T4509要求。
2試樣皿:金屬或玻璃的圓柱形平底器皿。針入度小于200的瀝青用內徑55mm,深35mm的小試樣皿;針入度200?350的瀝青用內徑70mm深45mm的大試樣皿;對針入度大于350的瀝青需采用特殊試樣皿,其深度不小于60mm,試樣體積不少于125mL。試樣皿蓋采用平板玻璃,直徑不小于試樣皿開口尺寸。
3恒溫水槽:容積不少于10L,可自動控溫,控溫準確度0.1℃。水槽中應設有一個帶孔的支架,位于水面下不得少于100mm,距水槽底不得少于50mm。
4平底玻璃皿:容量不小于1L,深度不少于80mm。內設—個不銹鋼三角支架,以保證試樣皿穩定。
5溫度計:測量范圍0℃?50℃,分度值為0.1℃。
6秒表:分度0.1s,
7其他:電爐或砂浴、石棉網、金屬鍋或瓷把坩堝、三氯乙烯等。
三、試驗步驟
1按5.2節規定準備瀝青試樣。
2將恒溫水槽調節到要求的試驗溫度25℃,并保持穩定。
3將試樣注入試樣皿中,試樣深度應大于預計針入度值10mm,并蓋上試樣皿,以防落入灰塵。盛有試樣的試樣皿在室溫下冷卻,小試樣皿冷卻時間為1h?1.5h、大試樣皿的冷卻時間為1.5h?2h,特殊試樣皿的冷卻時間為2h?2.5h,冷卻后移入25℃±0.1℃的恒溫水槽中恒溫,小試樣皿的恒溫時間為1h?1.5h、大試樣皿的恒溫時間為1.5h?2h、特殊試樣皿的恒溫時間為2h?2.5h?
4調整針入度儀使之水平。檢査針連桿和導軌,確認無水和其他外物,無明顯摩擦。用三氯乙烯或其他溶劑清洗標準針,并擦干。將標準針插入針連桿,用螺絲緊固。按試驗條件,加上附加砝碼。
5取出達到恒溫的試樣皿,并移到平底玻璃皿的三角支架上,將盛有試樣皿的平底玻璃皿放入恒溫水槽中,使平底玻璃皿中水溫保持25℃±0.1℃;水面應沒出試樣表面10mm以上。
6將已恒溫到25℃±0.1℃盛有試樣皿的平底玻璃皿取出,放置在針入度儀的平臺上。放下針連桿,用適當位置的NG反光鏡或燈光反射觀察,使針尖恰好與試樣的表面接觸。拉下刻度盤的拉桿,使與針連桿頂端輕輕接觸,調節刻度盤或深度指示器的示值為零。
7開動秒表,當達到5s時,用手緊壓按鈕,使標準針自由下落貫入試樣,到10s時停壓按鈕,使標準針停止移動。當采用自動針入度儀時,計時與標準針落下貫入試樣同時開始,至5s時自動停止。
8拉下刻度盤拉桿與針連桿頂端接觸,讀取刻度盤指針或位移指示器的讀數即為試樣的針入度,精確至0.5℃。
9同一試樣重復測定不少于三次,各測試點與試樣皿邊緣的距離都不得小于10mm。每次試驗應換一根干凈標準針或將標準針取下用蘸有三氯乙烯溶劑的棉花或布擦凈,再用干棉花或布擦干。
10當針入度超過200時,用不少于3根的標準針,每次試驗用的針留在試樣中,直至3次平行試驗完成后,才能將針從試樣中取出。
四、試驗結果處理
1同一樣品平行試驗三次,試驗結果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應符合表5.4.4規定,以三次測值的平均值作為針入度試驗結果,取整數,以0.1mm為單位。
表5.4.4試驗結果允許誤差
針入度0.1mm 0~49 50~149 150~249 250~500
允許差值0.1mm 2 4 12 20
2精密度要求:當試驗結果小于50(0.1mm)時,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為2%,再現性試驗的允許差為4%;當試驗結果大于或等于50(0.1mm)時,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為4%,再現性試驗的允許差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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