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587-2020水泥砂漿拌和及稠度試驗方法
1 目的、適用范圍和引用標準
本方法規定了水泥砂漿拌和及稠度的試驗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水泥砂漿及職zhi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材料,稠度試驗適用于稠度小于120mm的砂漿。
引用標準:
《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JTG E42)
《試驗用砂漿攪拌機》(JG/T3033)
2 儀具與材料
2.1 砂漿攪拌機:應符合現行《試驗用砂漿攪拌機》(JG/T3033)的規定。
2.2 砂漿稠度儀:由試錐、圓錐筒和支座三部分組成,如圖T0587-1所示。試錐高度為145mm、錐底直徑為75mm,試錐連同滑桿的質量應為300g±2g;圓錐筒為鋼板制成的密閉圓錐,筒高為180mm,錐筒上口內徑為150mm,體積約為1060mL;支座分底座、支架及刻度盤三個部分,由鑄鐵、鋼及其他金屬制成。
2.3 鋼制搗棒:直徑為10mm、長為350mm,端部為半球形。
2.4 秒表等輔助工具。
圖T 0587-1 砂漿稠度儀示意圖
1-支架;2-齒條測桿;3-指針;4-刻度盤;5-滑桿; 6-固定螺釘;7-圓錐體;8-圓錐筒;9-底座
3 試驗準備
3.1 試驗室內溫度應控制在20℃±5℃,相對濕度不小于50%。砂漿拌和用原材料應放置試驗室內至少24h。
3.2 砂應過9.5mm的方孔篩,4.75mm篩上分計篩余不超過10%,且砂料應翻拌均勻;水泥及摻合料不允許有結塊,使用前應用0.9mm過篩。
3.3 砂料應為干燥狀態,含水率不超過0.2%,含水率按現行《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JTG E42)的規定進行測定。
3.4 材料用量以質量計。稱量精度:水泥及摻合料、水和外加劑為±0.5%;砂為±1%。
4 砂漿拌和
4.1 將砂漿攪拌鍋清洗干凈,并保持鍋內潤濕;按照配合比,先拌制不少于30%容量同配比砂漿,使攪拌機內壁掛漿,將剩余料卸出。
4.2 將稱好的砂料、水、水泥及外摻料等依次倒入機內,立即開動攪拌機,攪拌時間不應少于120s。摻有摻合料和外加劑的砂漿,其攪拌時間不應少于180s。一次拌和量不宜少于攪拌機容量的30%,不宜大于攪拌機容量的70%。
5 試驗步驟
5.1 應按本方法4制備砂漿。
5.2 將圓錐筒和試錐表面用濕布擦干凈,并用少量潤滑油輕擦滑桿,然后將滑桿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紙擦凈,使滑桿能自由滑動。
5.3 將砂漿拌合物一次裝入圓錐筒,使砂漿表面低于圓錐筒口約10mm左右,用搗棒自圓錐筒中心向邊緣插搗25次,然后用木錘在圓錐筒周圍距離大致相等的四個不同部位輕輕敲擊5~6次,使砂漿表面平整,隨后將圓錐筒置于砂漿稠度儀的底座上。
5.4 調節試錐滑桿的固定螺栓,緩慢向下移動滑桿,當試錐jian端與砂漿表面剛接觸時,擰緊固定螺絲,使齒條測桿下端剛接觸滑桿上端,讀出刻度盤上的讀數H0(精確至1mm)。
5.5 擰開固定螺栓,同時計時,10s后立即擰緊固定螺絲,將齒條測桿下端接觸滑桿上端,從刻度盤上讀數H1、H0和H1的差值,即為砂漿的稠度值,精確至1mm。
5.6 圓錐筒內的砂漿只允許測定一次稠度,重復測定時,應重新取樣。
6 結果處理
以兩次平行試驗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精確至1mm;如兩次測值之差大于10mm,則重新試驗。
7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要求檢測的項目名稱;
(2)原材料的品種、規格和產地;
(3)試驗日期及時間;
(4)儀器設備的名稱、型號及編號;
(5)環境溫度和濕度;
(6)執行標準;
(7)砂漿配合比、砂漿稠度;
(8)要說明的其他內容。
條文說明:
本方法參照《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標準》(JGJ 70—2009)(以下簡稱“參考標準”)編制,因砂漿在公路工程擋墻、邊坡等工程部位應用較多,故增加了砂漿稠度試驗方法。與參考標準不同在于,拌和用砂,選用干燥狀態,并對干燥狀態做了限定:含水率≤0.2%。參考標準用砂為飽和面干,飽和面干砂受砂的含量影響較大,且不容易操作,出于上述原因,砂漿用砂及混凝土原材料均將拌和用砂狀態調整為干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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