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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護物
橋梁是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了跨越天然和人工障礙而修建的建筑物,橋墩作為橋梁的關鍵支撐點,在橋梁附近爆破作業時,應重點監測橋墩的質點振動速度,只有將橋墩的質點振動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圍內,才能保證橋梁的安全。
采用儀器設備對爆破引起的質點振動速度進行測試和監控,評判是否對橋梁產生有害影響,根據質點振動速度大小調整爆破施工參數,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主要措施。
二、監測依據
《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
《爆破振動監測技術規范》(TCSEB 0008-2019)
《水電水利工程爆破安全監測規程》(DLT 5333-2005)
《鐵路工程爆破振動安全技術規程》(TB10313-2019)
《建筑與橋梁結構監測技術規范》(GB 50982-2014)
三、測點布設
(1)監測項目:質點振動速度、主振頻率
(2)測點布設:鋼結構橋、圬工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應以無列車通過時橋墩頂部的質點振動速度最大值為基準。因此測點應布設在橋墩頂部的承臺上。
(3)儀器安裝:安裝前,應對監測點及傳感器進行統一編號,在橋墩頂部安裝時,應將測點放置處清理干凈,用石膏粉將傳感器安裝在測點處,傳感器與被測目標的表面形成剛性連接,做到牢固、輕巧,傳感器X(水平徑向)指向爆心并水平放置。儀器防護箱通過膨脹螺栓固定,相應的信號線牽引至儀器防護箱,防護箱一般固定在墩身處,按照《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要求進行安裝,抗拔力滿足100kg要求;安裝好后將傳感器與主機連接起來,調試儀器參數即可,設備最終放入儀器防護箱內;將現場清理干凈,多余的耗材應帶離現場。
(4)測點數量:對于橋墩的爆破振動監測,原則上,在影響區域內每個橋墩的頂部都應布置1個振動監測點,每次爆破時都應監測質點振動速度和主振頻率。
四、控制指標
鐵路橋梁的控制指標按《鐵路工程爆破振動安全技術規程》(TB10313-2019)選取。
鐵路隧道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
特殊結構橋梁或有害的橋梁,其爆破振動速度允許值應進行論證;高速鐵路、城際鐵路橋梁,爆破振動速度允許值應減小10%;在無控制標準時,應進行專題論證。
五、監測流程
1.儀器工作:當振動信號傳來時,儀器會自動記錄和存儲振動信號,并將采集到的整個動態波形實時上傳至數據中心;在起爆幾秒后,用戶便可通過客戶端對已上傳的數據進行預覽和下載。
2.現場監測:現場監測工作應做到作不干擾施工和保護物的正常運行,按監測方案有計劃、有步驟、有標準地進行;爆破位置、爆破參數與監測數據一一對應;監測日報、周報、月報按時上交委托各方;選擇的觀測點能夠真實反映爆破的危害。當監測數據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施工,排查安全隱患,調整爆破施工參數。
3.監測報告:報告按可分為測點報告和爆次報告,根據項目需要來編制報告,監測單位應對整個項目監測質量負責。監測報告內容應包括監測時間、地點、參與人員、目的和方法、監測點布置、監測儀器和系統的標定結果、監測指標、鉆爆參數、實測波形圖和監測數據等。當監測數據超過相應的控制標準時,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竣工報告封面應加蓋CMA編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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