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光光度計的使用注意事項
1.該儀器應放在干燥的房間內,使用時放置在堅固平穩的工作臺上,室內照明不宜太強。熱天時不能用電扇直接向儀器吹風,防止燈泡燈絲發亮不穩定。
2.使用本儀器前,使用者應該首先了解本儀器的結構和工作原理,以及各個操縱旋鈕之功能。在未按通電源之前,應該對儀器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電源接線應牢固,通電也要良好,各個調節旋鈕的起始位置應該正確,然后再按通電源開關。
3.在儀器尚未接通電源時,電表指針必須于“0”刻線上,若不是這種情況,則可以用電表上的校正螺絲進行調節。
分光光度法是在特定波長處或一定波長范圍內光的吸收度,對該物質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常用的波長范圍為:(1)200~380nm的紫外光區,(2)380~780nm的可見光區,(3)2.5~25μm(按波數計為4000cm<-1>~400cm<-1>)的紅外光區。所用儀器為紫外分光光度計、可見光分光光度計(或比色計)、紅外分光光度計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為保證測量的精密度和準確度,所有儀器應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或本附錄規定,定期進行校正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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