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產品硫含量的測定(燃燈法)方案介紹
1.目的
(1)掌握油品硫含量測定的原理和測定意義;
(2)掌握燃燈法測定油品硫含量的方法、測定條件;
(3)熟悉燃燈法測定儀器的結構,掌握儀器的操作方法
2.方法概要
石油產品在測定器的燈中燃燒,其中的硫化物生成SO2,用過量的碳酸鈉水溶液吸收生成的SO2,反應后將剩余的碳酸鈉用鹽酸標準溶液進行滴定,根據鹽酸標準溶液消耗的量計算試樣中的硫含量。
3.儀器與試劑
(1)儀器
硫含量燃燈法測定器:硫含量燃燈法測定器:符合GB/T380的技術要求,見圖 6-1,其中吸濾瓶:500 mL或1 000 mL;滴定管:25 mL;吸量管:2mL、5 mL和10mL;洗瓶;水流泵或真空泵;玻璃珠:直徑5~6 mm;長8~10mm的短玻璃棒;棉紗燈芯。
(2)試劑
碳酸鈉:分析純,配成0.3%碳酸鈉水溶液;
鹽酸:分析純,配成0.05 mol/L鹽酸標準溶液;
指示劑:0.2%溴甲酚綠乙醇溶液和0.2%甲基紅乙醇溶液。
95%乙醇(分析純);標準正庚烷;汽油:沸點范圍80~120℃,硫含量不超過0.005%;石油醚:化學純,60~90℃。
4.準備工作
(1)測定器的準備 將吸收器、液滴收集器及煙道仔細用蒸餾水洗凈。燈及燈芯用石油醚洗滌并干燥。
(2)無煙試樣的處理 取一定量(硫含量在0.05%以下的低沸點試樣,如航空汽油注入量為4~5 mL的試樣注入清潔、干燥的燈中(可不必預先稱量),將燈用穿著燈芯的燈芯管塞上。將燈芯管的上邊緣齊平。點燃,調整火焰,使其高度為5~6 mm。隨后把燈火熄滅,用燈罩將燈蓋上,在分析天平上稱量(稱準至0.000 4 g)。用標準正庚烷或95%乙醇或汽油(不必稱量)做空白試驗。
(3)冒濃煙試樣的處理 單獨在燈中燃燒而產生濃煙的石油產品(如柴油、高溫裂化產品或催化裂化產品等)。取該試樣1~2 mL注入預先連同燈芯及燈罩一起稱量過的潔凈、干燥的燈中,稱量裝入試樣的質量(稱準至0.000 4 g)。然后,往燈內注入標準正庚烷或95%乙醇或汽油,使成1:1或2:1的比例,必要時可使成3:1(體積比)的比例,使所組成的混合溶液在燈中燃燒的火焰不帶煙。試樣和注入標準正庚烷或95%乙醇或汽油所組成的混合溶液的總體積為4~5 mL。
(4)裝吸收溶液 向吸收器的大容器里裝入用蒸餾水小心洗滌過的玻璃珠約達2/3高度。用吸量管準確地注入0.3%碳酸鈉溶液10 mL,再用量筒注入蒸餾水10 mL。連接硫含量測定器的各有關部件。
5.實驗步驟
(1)通入空氣并調整測定條件 測定器連接妥當后,開動抽氣泵開關,使空氣自全部吸收器均勻而和緩地通過。取下燈罩,點燃燃燈,放在煙道下面,使燈芯管的邊緣不高過煙道下邊8mm處。點燈時須用不含硫的火苗,每個燈的火焰須調整為6~8 mm(可用針挑撥里面的燈芯)。在所有的吸收器中,空氣的流速要保持均勻,使火焰不帶黑煙。
(2)稀釋后試樣的處理 如果是用標準正庚烷或95%乙醇或汽油稀釋過的試樣,當混合溶液*燃盡以后,再向燈中注入1~2 mL標準正庚烷或95%乙醇或汽油。試樣或稀釋過的試樣燃燒完畢以后,將燈熄滅、蓋上燈罩,再經過3~5 min后,關閉水流泵。
(3)試樣的燃燒量 對未稀釋的試樣,當燃燒完畢以后,將燈放在分析天平上稱量(稱準至0.000 4 g),計算盛有試樣的燈在試驗前的質量與該燈在燃燒后的質量間的差值,作為試樣的燃燒量。對稀釋過的試樣,當燃燒再次完畢以后,計算盛有試樣燈的質量與未裝試樣的清潔、干燥燈的質量間的差值,作為試樣的燃燒量。
(4)吸收液的收集 拆開測定器并以洗瓶中的蒸餾水噴射洗滌液滴收集器、煙道和吸收器的上部。將洗滌的蒸餾水收集于吸收二氧化硫的0.3%碳酸鈉溶液吸收器中。
(5)滴定操作 在吸收器的玻璃管處接上橡皮管,并用吸耳球或泵對吸收溶液進行打氣或抽氣攪拌,以0.05 mol/L鹽酸標準溶液進行滴定。先將空白試樣(標準正庚烷或95%乙醇或汽油燃燒后生成物質的吸收溶液)滴定至呈現紅色為止,作為空白試驗。然后,滴定含有試樣燃燒生成物的各吸收溶液,當待測溶液呈現與已滴定的空白試驗所呈現的同樣的紅色時,即達到滴定終點。
6.數據處理和報告
(1)計算 試樣中的硫含量X[%(m/m)]按式(6-1)計算:
- 式中:
- V―滴定空白試液所消耗鹽酸標準溶液的體積,ml;
- V1―滴定吸收試樣燃燒生成物的溶液所消耗鹽酸標準溶液的體積,ml;
- K―換算為0.05mol/l鹽酸溶液的修正系數,即鹽酸的實際濃度與0.05mol/l的比值;
- m―試樣的燃燒量,m;
- 0.0008―與1ml 0.05mol/l鹽酸溶液所相當的硫的質量,g/ml;
- (2)報告 取平行測定兩個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樣的硫含量。
- 7.精密度
- 平行測定兩個結果間的差數,不應超過表6-1數值。
- 表6-1 硫含量的精密度
- 硫含量/% 允許差數/%
- < 0.1 0.006
- ≥0.1 小測定值的6%
- 8.注意事項
- (1)試樣燃燒*程度 若人事部*,則使測定結果偏低;因此實驗方法規定了燃燒時火焰的高度、空氣流過的速度、燃燒時火焰不能不能帶煙、用標準正庚烷(或乙醇、汽油等)來稀釋較黏稠的油品等,目的都是為了保證試樣*燃盡。
- (2)試驗材料和環境條件 如果使用材料或環境空氣中有含硫成分,勢必要影響測定結果,標準中規定不許用火柴等含硫引火器具點火;
- (3)吸收液用量 加入的碳酸鈉溶液的體積是否準確一致、操作過程中有無損失,對測定結果也有影響。
- (4)終點判斷 標準中規定在滴定的同時不僅要攪拌吸收溶液,還要與空白試驗達到終點所顯現的顏色作比較,都是為了正確判斷滴定終點。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