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理及使用:
1、充電(充電器、蓄電池供CJE—12/220、CJE—12探磁粉探傷儀用)
將~220V電源接通充電器,把充電器與電池箱插頭對接,充電時,充電器發光二極管發出紅色亮光,指示蓄電池處于“快充”狀態,發光管轉為綠色光時,此時蓄電池達14伏以上。如果蓄電池消耗不多就對其充電,則起始就可能是充一段時間就由紅色轉為綠色,處于“緩充”狀態。進入緩充充電器對蓄電池繼續充電,但總的充電時間不要超過15小時。
注:充電器改進后說明。
2、蓄電池
蓄電池是探頭的供電電源,在開始工作后,由于電池的連續放電,當欠壓時,提升力有明顯的下降(6小時后),需對蓄電池進行充電。
3、探傷
A:直流探傷(使用于CJE—12/220 CJE—12磁粉探傷儀)
⑴、將探頭線的插頭與蓄電池插頭連接,此時探頭線插頭上的紅燈亮,蓄電池便向探頭供電。
⑵、探傷時,將探頭關節開面置于被檢工件上,保持良好接觸。
⑶、按下探頭開關,同時向被檢區域噴灑磁粉或磁懸液,并保持2~3s。
⑷、松開探頭開關,移開探頭,對工件進行觀察。
⑸、探頭移至另一檢查區域,重復3、4條工作。
B:交流探傷(使用于CJE—12/220 CJE-220探傷儀)
⑴、將電源輸入插頭插入須帶有接地線的插座中,保證地線良好接觸。
⑵、探傷時,參照直流探傷3、4、5條。
二、維護及注意事項:
1、充電器充電時,每次充電時間不超過15個小時,充電完畢后應將充電器插頭與電池插頭卸下,避免電源倒流。
2、蓄電池欠壓時,盡快對其進行充電,以保護蓄電池有良好的蓄電性能。
3、儀器長時間不用時,應每隔2—3個月對蓄電池進行充電一次,以免蓄電池走電而影響蓄電池使用壽命及連續工作時間。
4、探頭工作時,每次通電時間一般2—3秒,長不要超過5秒,間隔時間3—5秒。
5、磁懸液使用水劑時,應加入適量防銹劑。
6、探頭使用前,活動關節處加入適量油劑潤滑,使用完應將探頭及活動關節上的水、油、磁粉等擦凈,并涂上防銹油。
7、采用交流探傷時,插入電源須符合儀器注明電源,并有良好的接地。
8、使用時,探頭的移動應在松開探頭開關下進行,以免開路工作而造成儀器發熱。
9、CJE-2200微型磁軛探傷儀長時間通電工作,如有明顯發熱情況,應作適當休息后再投入使用。
10、不要盲目使用,不要接近高溫、高濕的地方。不要在雨下作業,噴灑磁懸液切勿噴到開關、插頭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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