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海實行垃圾分類之后,北京、天津、南京、蘇州、杭州等46個重點城市計劃將于2020年底之前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垃圾分類,指按一定規定或標準將垃圾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搬運,從而轉變成公共資源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總體來說,垃圾分類能夠提高垃圾的資源價值和經濟價值,是一項利國利民的環保舉措。
當垃圾分類之后,實驗室垃圾該如何歸類呢?相應的處理辦法又有哪些?
實驗室垃圾的分類及處理辦法
化學處理法
1、回收再利用
實驗中產生的大量有機廢液可以采用蒸餾法進行回收,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可重復使用;一些貴重金屬可以采用沉淀法、結晶法、吸附法、離子交換法等方法進行回收;實驗中的冷卻水可以冷卻后重新使用。
2、稀釋法
實驗室廢棄物如某些重金屬、可溶于水的易燃有機溶劑等,可以做適當稀釋后直接排入下水道。具體要求按GB 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排放。
3、中和法
強酸類和強堿類實驗室廢棄物可小心的中和到適當pH后直接排放,若中和后的廢液中含有其他有害物質需要做進一步處理。
4、氧化法
硫化物、醛類、硫醇和酚類等化合物可以被氧化為低毒和低臭化合物。
5、還原法
氧化物性亞硫酸鹽、過氧化物、許多有機藥品和重金屬溶液可以被還原成低毒物質。含六價鉻的廢液可以被酸、硫酸亞鐵等還原劑還原為三價鉻,廢液中的汞、鉛和銀還原后,可以沉淀過濾出來。有機鉛也可以通過類似的方法去除。將處理后的濃縮液收集后裝人容器,送到地點處理。
物理處理法
1、垃圾箱
對于適合公共衛生垃圾場處理,且不會對處理人產生危害的惰性固體垃圾,可直接丟人垃圾箱,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
2、下水道排放
經上述預處理方法處理后安全無害的實驗室廢棄物,符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排放要求,可直接通過下水道排放。
3、焚燒、溶劑回收
對不含固體、腐蝕性或可能起化學反應物質的廢有機溶劑應分類,收集,也可混人燃料后在鍋爐房或發電站進行燃燒處理。
4、實驗室包裝
將少量的液體或固體實驗室廢棄物按照有毒、氧化劑、易燃物、腐蝕性的酸和腐蝕性的堿進行分類,然后用雙層的密封罐收集,送往的安全場所或特定的垃圾場處理。
5、固化
在帶有內襯且上端開口的金屬罐中,對經過適當預處理后的液體實驗室廢棄物添加相容的固化劑(如蛙石、硅藻土或泥土等)。采用固化處理的容器要仔細密封,并做適當標識。
6、廢物交換
某一實驗室不需要的藥劑或廢液對于其他實驗室并非*無用,在有效的信息交換。及確定分類原則下,可交換再利用。
總之,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可以參照兩個原則:
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
不可回收的進行無害化處理。
像乙腈這類易揮發,毒性又大的溶劑,該如何處理掉?
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容器標簽必須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一般廢液可通過酸堿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鈉氧化處理后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進行回收。
廢液處理原則
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處理后排放,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廢液處理方法
含汞、鉻、鉛、鎘、砷、酚、氰的廢液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實驗室處理方法如下:
含銅廢液的處理
實驗用過的硫酸銅廢液通過加適量鐵粉回收金屬銅,母液再經沉淀、過濾、稀釋排放。
含汞廢液的處理
排放標準:廢液中汞的高容許排放濃度為0.05mg/L(以Hg計)。
處理方法:
①硫化物共沉淀法:先將含汞鹽的廢液的pH值調至8-10,然后加入過量的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再加入FeS04(共沉淀劑),與過量的S2-生成FeS沉淀,將懸浮在水中難以沉淀的HgS微粒吸附共沉淀.然后靜置、分離,再經離心、過濾,濾液的含汞量可降至0.05mg/L以下。
②還原法:用銅屑、鐵屑、鋅粒、等作還原劑,可以直接回收金屬汞。
含鎘廢液的處理
①氫氧化物沉淀法:在含鎘的廢液中投加石灰,調節pH值至10.5以上,充分攪拌后放置,使鎘離子變為難溶的Cd(OH)2沉淀.分離沉淀,用雙硫腙分光光度法檢測濾液中的Cd離子后(降至0.1mg/L以下),將濾液中和至pH值約為7,然后排放。
②離子交換法:利用Cd2+離子比水中其它離子與陽離子交換樹脂有更強的結合力,優先交換。
含鉛廢液的處理
在廢液中加入消石灰,調節至pH值大于11,使廢液中的鉛生成Pb(OH)2沉淀.然后加入Al2(S04)3(凝聚劑),將pH值降至7-8,則Pb(OH)2與Al(OH)3共沉淀,分離沉淀,達標后,排放廢液。
含砷廢液的處理
在含砷廢液中加入FeCl3,使Fe/As達到50,然后用消石灰將廢液的pH值控制在8-10。利用新生氫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廢液中的砷。放置一夜,分離沉淀,達標后,排放廢液。
含酚廢液的處理
酚屬有毒類細胞原漿毒物,處理方法:低濃度的含酚廢液可加入次氯酸鈉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如果是高濃度的含酚廢液,可通過醋酸丁酯萃取,再加少量的氫氧化鈉溶液反萃取,經調節pH值后進行蒸餾回收.處理后的廢液排放。
綜合廢液處理
用酸、堿調節廢液PH為3-4、加入鐵粉,攪拌30min,然后用堿調節p H為9左右,繼續攪拌10min,加入硫酸鋁或堿式氯化鋁混凝劑、進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廢渣方式處理。
含鉻廢液的處理
含鉻廢液中加入還原劑,如硫酸亞鐵、亞硫酸鈉、鐵屑,在酸性條件下將六價鉻還原成三價鉻,然后加入堿,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鈣碳酸鈉等,使三價格形成Cr(OH)3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燒法處理,使其與煤渣一起焙燒,處理后可填埋。
含氰廢液的處理
低濃度廢液可加入氫氧化鈉調節PH為10以上,再加入高錳酸鉀粉末(3%),使其分解。若是高濃度的,可使用堿性氯化法處理,先用堿調至PH為10以上,加入次氯酸鈉或漂白粉。經充分叫板,氫化物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氮氣,放置24小時排放。
三氯甲烷的回收
將三氯甲烷廢液一次用水、濃硫酸(三氯甲烷量的十分之一)、純水、鹽酸羥胺溶液(0.5% AR)洗滌。用重蒸餾水洗滌兩次,將洗好的三氯甲烷用污水氯化鈣脫水,放置幾天,過濾,蒸餾。蒸餾速度為每秒1~2滴,收集沸程為60~62攝氏度的餾出液(標框下),保存于棕色試劑瓶中(不可用橡膠塞)。
實驗室廢液處理注意事項
1)盡量回收溶劑,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把它反復使用
2)為了方便處理,其收集分類往往分為:
a)可燃性物質
b)難燃性物質
c)含水廢液
d)固體物質等。
3)可溶于水的物質,容易成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時要加以注意。但是,對甲醇、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能被細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經,用大量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屬等的廢液,將其有機質分解后,作無機類廢液進行處理。
生物實驗室廢液處理
生物實驗室產生的廢液污染主要是化學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另外還有放射性污染,化學性污染包括有機物污染和無機物污染。有機物污染主要是有機試劑污染和有機樣品污染。在大多數情況下,實驗室中的有機試劑并不直接參與發生反應,僅僅起溶劑作用,因此消耗的有機試劑以各種形式排放到周邊的環境中,排放總量大致就相當于試劑的消耗量。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排放量十分可觀。有機樣品污染包括一些劇毒的有機樣品,如農藥、苯并(α)芘、、亞硝胺等。無機物污染有強酸、強堿的污染,重金屬污染等。其中汞、砷、鉛、鎘、鉻等重金屬的毒性不僅強,且有在人體中有蓄積性。
生物性污染包括生物廢棄物污染和生物細菌毒素污染。生物廢棄物有檢驗實驗室的標本,如血液、尿、糞便、痰液和嘔吐物等;檢驗用品,如實驗器材、細菌培養基和細菌陽性標本等。生物實驗室的通風設備設計不完善或實驗過程個人安全保護漏洞,會使生物細菌毒素擴散傳播,帶來污染,甚至帶來嚴重不良后果。2003年非典流行肆虐后,許多生物實驗室加強對SAS病毒的研究,之后報道的非典感染者,多是科研工作者在實驗室研究時被感染的。
注意事項:
廢液的濃度超過規定的濃度時,必須進行處理。但處理設施比較齊全時,往往把廢液的處理濃度限制放寬。可以先將廢液分別處理,如果是貯存后一并處理時,雖然其處理方法將有所不同,但原則上要將可以統一處理的各種化合物收集后進行處理。處理含有絡離子、螯合物之類的廢液時,如果有干擾成份存在,要把含有這些成份的廢液另外收集。
下面所列的廢液不能互相混合:
①過氧化物與有機物;
②硫化物、次氯酸鹽與酸;
③鹽酸、等揮發性酸與不揮發性酸;
④濃硫酸、磺酸、羥基酸、聚磷酸等酸類與其它的酸;
⑤銨鹽、揮發性胺與堿。
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所收集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并置于安全的地點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尤要十分注意。
對硫醇、胺等會發出臭味的廢液和會發生氰、磷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廢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之類廢液,要把它加以適當的處理,防止泄漏,并應盡快進行處理。
含有過氧化物、之類爆炸性物質的廢液,要謹慎地操作,并應盡快處理。
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用另外的方法收集,并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的規定,嚴防泄漏,謹慎地進行處理。
小結
實驗室每天都會產生很多含有酸、堿、有機等有毒有害廢液。如果隨意排放或處理必將會對水質和環境產生危害,所以作為實驗室的分析人員,小編認為大家有必要強化自身安全意識,不隨意傾倒化學廢液,減少有毒有害廢液對人體、環境的傷害。
(來源:互聯網整理、化工儀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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