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及印染行業對色手冊
一、光和顏色
光是一電磁波,它的波長范圍很寬。我們眼睛能見到的光,即可見光,只是電磁波中極小的一部分,其波長在400~700nm之間。光是由光源發出的,常見的光源有太陽、燈、火焰等。物體會顯示出各種各樣的顏色,其根本原因就是它對光具有選擇吸收的特性。太陽光照在物體上,物體可選擇吸收某種波長范圍的光,而將其余波長的光反射出來,反映到人腦中,就得到這種物體顯示什么顏色的印象。如藍色的物體吸收紅和黃光而反射藍光,黃色的物體吸收紅和藍光而反射黃光。因此,物體的顏色可以認為是光源發出的光經過物體的一系列吸收、反射等作用后對人眼產生的一種刺激作用。
二、顏色的基本屬性
總的來講,顏色可分為彩色和消色兩類。消色又稱非彩色,黑、白、灰等皆為消色。非彩色以外的各種顏色,都稱為彩色。所有的彩色都對可見光內的某一部分波長有比較明顯的吸收。人們通過對顏色的研究發現,自然界中的所有顏色都可以用明度、色相和飽和度三個屬性來描述。明度是表示物體表面明亮程度的一種屬性,在非彩色中zui明亮的顏色是白色,zui暗的顏色為黑色,其間分布著不同的灰色。也就是說白色明度zui高,黑色明度zui低,而灰色的明度則介于白色和黑色之間。各種不同的彩色也有明度高低之分,通常明亮的顏色明度高,而比較暗的顏色則明度較低。如同樣是紅色,暗紅色的明度就低于淺紅色。色相是顏色彼此相互區分的特性。可見光譜不同波長的輻射表現為視覺上的各種色調,如紅、橙、黃、綠藍等。物體表面色的色相決定于三個方面,一是照明體光源的光譜組成,二是物體對光的吸收和反射特性,三是不同的觀察者。發光物體的色相決定于它的光輻射的光譜組成。非發光物體的色相決定于照明光源的光譜組成和物體本身的光譜反射特性。飽和度是指顏色的純度。可見光譜中的單色光是zui飽和的顏色,為100%。飽和度的高低可以從光譜色與白光的混合來理解。任意一個顏色都可以看成是白光與光譜色混合后得到的,此時白光的成分越多,則飽和度越低,白光的成分越少,則飽和度越高。白色、標準灰色和黑色的飽和度zui低,為0或者說沒有飽和度。一般地說,明度決定于有色物質的濃淡,色相決定于有色物質的顏色,而飽和度則和顏色的鮮艷度有關。但是,這些關系往往都不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例如,飽和度和鮮艷度之間的關系就很復雜,這主要是因為飽和度是一個色度學概念,而鮮艷度則受相當大的心理因素影響。
對于顏色的這三個屬性,人們常用三維空間的類似球體的模型來表示,如圖2-1所示。圖中縱坐標表示明度,圍繞縱軸的圓環表示色相,離開縱軸的距離表示飽和度。
三、顏色的混合
兩束不同波長的光疊加在一起,就會得到與原來兩束光具有不同性質的光。同樣,兩種不同顏色的染料混合在一起,也會得到與原來兩種染料顏色*不同的混合物。這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顏色混合。經過研究發現,上述兩種顏色混合方式的規律是*不同的。為區別起見,人們把光的混合稱之為加法混色,而把對光具有吸收作用的物質如染料、顏料、濾光片等的混合或疊加稱為減法混色。
1、加法混色加法混色是指各種不同顏色的光的加和。三個原色光為紅(R)、綠(G)、藍(B),把這三種光以適當的比例混合可以得到白光。加法混色中的基本規律是由格拉斯曼(H.Grassman)在1854年提出的,稱為格拉斯曼混色定律。彩色電視機熒光屏的混色是加法混色在日常生活中的典型例子。加法混色在印染上的典型實例為紡織品的熒光增白。經煮練、漂白后的織物仍帶有一定的黃色,即織物的反射光中缺少藍紫色的光,而熒光增白劑可以吸收紫外光激發出藍紫色的可見光,藍紫色的光與黃光相加,則可以得到白光,所以織物的白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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