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電視環境試驗之溫度變化試驗【高低溫交變試驗箱】方法如下:(摘自標準SJ/T11326-2006)
要求:樣品應能承受下面(試驗方法)規定要求的溫度變化試驗,共10個循環,試驗后樣品應符合SJ/T11326標準中5.1規定,并能工作。
試驗設備:
1、高低溫交變試驗箱工作空間內的任何點應能惟試驗所要的溫度變化速率進行從低溫到高溫或從高溫到低溫的溫度轉換,并能保持試驗所要求的濕度;
2、試驗箱內大氣的濕度不超過20g/m3(相當于35℃時50%的相對溫度)
3、試驗箱在恒溫期間,試驗箱箱壁溫度在高溫和低溫期間內,其偏離分別不應大于試驗規定的箱溫的3%和8%。本要求適用于整個試驗箱箱壁,并且樣品內也不應有不符合這個要求的任何加熱和冷卻部分,試驗箱內的空氣應流通,靠近樣品處所測得的風速不低于2m/s;
4、樣品的安裝件與支撐架之間應是低導熱率的,以使安裝架和支撐架與樣品之間絕熱。
試驗方法:
1、樣品應在不包裝、不通電、在正常工作位置的狀態放入具有試驗室環境溫度的試驗箱內;
2、高低溫交變試驗箱內的溫度以1±0.2℃/min的降溫速度降到-10±3℃;
3、試驗箱達到溫度穩定后,恒溫3h;
4、試驗箱內的溫度以1±0.2℃/min的升溫速度升到40±2℃;
5、試驗箱達到溫度穩定后,恒溫3h;
6、試驗箱內的溫度以1±0.2℃/min的降溫速度降到試驗客觀存在的環境溫度值;
7、以上構成一個循環,依次進行10個循環;
8、樣品從試驗箱中取出之前,應在試驗室環境溫度下達到溫度穩定;
9、將樣品從高低溫交變試驗箱中取出,按SJ/T11326標準中5.2的要求進行檢查,并通電工作。
相關產品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