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溫控表使用方法
1、設置給定值:按▼鍵減小數據;按▲鍵增加數據;按?鍵可移動修改數據的位置(光標)。將數據改為適合的數值后, 就完成設定。
2、置參數:按?鍵并保持2秒鐘,等顯示出參數后再放開,再按?鍵,儀表將依次顯示各參數,對于已配置好參數并且參數鎖已經鎖上的儀表,只出現操作工作需用到的參數(現場參數),通過▲、▼、?等鍵可修改參數值,在設置參數狀態下并且參數鎖未被鎖上時先按?鍵并保持不放后,再按可退出設置參數狀態,按▲鍵可返回檢查上一參數。
(二)操作順序
1、接好主機與檢測箱后連接線,插上電源線。
2、從上至下按1、2、3順序連接檢測箱上的熱偶與主機箱之間的跨接線。
3、按下電源開關,指示燈亮,溫控表有數字顯示。
4、按下加熱開關指示燈亮。
5、將溫控表逐一予置抗燃油予燃溫度,用微調調節檢測箱的溫度,使得200ml錐形試驗瓶頂部、中心和底部溫度相差在1℃以內。
6、預定溫度后需穩定10分鐘左右,然后再用注射器將0.05ml試樣注入燒瓶底部,應避免樣品飛濺到四周瓶壁上,并迅速拿開注射器,開始計時。
7、借助加熱爐上方的反光鏡觀察樣品在燒瓶內的燃燒情況,如果在5分鐘內求未觀察到火焰,停止計時。以10℃為單位升高溫度,直到樣品發生自燃為止,記錄該溫度為T1。
8、確定自燃點:將T1降低約5℃(T2)進行試驗,如果發生自燃,則再降低約2℃(T3)試驗,若自燃,則T3確定為樣品的自燃點,否則T2確定為自燃點;若在T2下未發生自燃,將溫度升高約2℃(T4),如果在T4下發生自燃,則T4確定為樣品的自燃點,否則T1為自點。
9、如果在預燃的溫度值觀察到自燃現象,則應以10℃為單位降低溫度,直至不在產生自燃現象,這時將儀器調高10℃,記錄為T1,重復步驟8確定自燃點。
10、后一次確定自燃點的試驗應重復進行兩次,并錄當時大氣壓強。
(三)精密度
1、重復性,同一試樣,同一操作人員在相同試驗室使用同一儀器的兩次的測試結果的重復性不大于10℃。
2、再現性,同一試樣,不同操作人員在不同試驗室使用不同儀器的兩次試驗結果的再現性不大于20℃。
(四)注意事項
1、調整微調旋鈕,控制輸出功率,不易過大或過小。
2、初次升溫穩定時間在1小時左右。
3、每次試驗溫度應穩定10分鐘左右。
4、每次向燒瓶內注射樣品前應用電吹風將燒瓶內被污染的氣體吹出,如果瓶內留有殘余樣品,應清洗或更換干凈的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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