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短路電流試驗的一般要求
1 試驗應在具備短路容量試驗設備上進行。
2 試驗相間短路線時應使用相-相試驗電源,試驗分相式接地線和組合式短路接地線的接地線支路可使用相-地電源。
3 試驗在5~40℃溫度間進行,試驗與濕度無關。
4 可能有短路電流通過的所有接點間的電流通道都要經過試驗。
5 試驗裝置應使用老化的導電材料,試驗前不得對該導線進行清洗,擦拭和磨光。
6 在短路試驗中,應用示波器記錄電壓和電流以測定電流有效值、峰值電流和試驗持續時間,示波圖所示應滿足:
a.試驗持續時間不小于額定時間;
b.在額定時間內無電流中斷現象;
c.在額定時間內zui大電流峰值除以2`sqrt2`值不小于預定試驗電流值;
d.額定時間內電壓無異常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