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士蓄電池早期損壞的原因及正確使用和保管蓄電池
1)早期損壞的原因
①極樁和夾頭大小不符合,安裝過松,則接觸不良,不能正常工作;安裝過緊,拆裝時猛打猛撬,易使極柱損壞。
②固定不可靠,車輛在行駛中產生劇烈震動,使膠封、外殼和蓋等裂開。
③充電電流過大,造成極板上的活性物質加速脫落。
④起動時間過長,使理士蓄電池急劇放電,造成極板彎曲,活性物質崩裂。
⑤長期在充電不足的情況下放置或使用,使極板硫化。
⑥電解液面低于極板,使露出部分硫化。
⑦電解液中含有雜質,主要是蒸餾水不純及配制電解液時用了銅、鐵等金屬容器。這些雜質在蓄電池內會形成"小電路",使蓄電池加速自行放電。
(2)正確使用和保管理士蓄電池的方法
①應保持外殼清潔,如電解液泄出過多時,要用蘇打水或溫水將外殼擦抹干凈。
②加液蓋要旋緊,通氣孔要疏通。
③極樁和夾頭要保持清潔,使接觸良好。連接好后最好涂一層凡士林或黃油。
④理士蓄電池托架要用橡膠、毛氈等軟性物質墊好緊固。
⑤液面應高出極板10~15mm,并要時常檢查,及時添加蒸餾水。河水和井水含有大量礦物質,絕不能使用。如因跌損和漏掉,應補充電解液并測量比重。
⑥及時調整電解液比重,并要預防凍結。理士蓄電池在0℃以下的條件使用。可將電解液密度適當提高些(參考表75),以防止電解液結冰而凍裂外殼。
⑦每次起動不得超過12秒,再次使用的間隔時間不得少于1分鐘,連續使用3次以上時,應間歇15分鐘后才能再使用。
⑧充電系的工作應正常,充電量應適當(未經證實是調節器有故障時,不得隨意調整調節器)。
⑨停駛的車輛,每月要充放電1次。冬天應放在5℃以上室內以防凍壞。
⑩長期不用應進行干保存。停用時間超過1年,或停用期間不可能進行充電的理士蓄電池,應采用干保存(即不帶電解液保存)。其處理方法是:先將蓄電池用20小時率電流充足電后,再以此電流放至單格電壓為1.90伏,然后再倒出電解液,注入蒸餾水浸潤12~15/小時(每隔3小時換一次蒸餾水,約換4~5次),使極板微孔中殘留的電解液得到充分調稀。然后再按蓄電池的種類,進行干保存。
移動式理士蓄電池一般不拆開,在最后一次倒出蒸餾水后將蓄電池倒置,瀝凈內部蒸餾水,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讓極板自然晾干,再擰緊膠塞,用蠟或膠布封閉氣孔,即可保存。
固定式蓄電池須在最后倒出蒸餾水后,再從容器中取出極板組、隔極等部件。若發現極板與空氣接觸有發熱現象時(主要是負極板),應繼續用蒸餾水濺潑,直到不發熱為止,再將其晾干。正、負極板組應各自分開直立排列儲存,相互間留下適當的距離。如果是單片放置,堆疊片數不宜過多,防止把極板活性物質壓掉。極板最好放在架上,庫內應干燥和適當保溫。理士蓄電池在恢復使用前,除固定式蓄電池須重新裝配以外,均應注入符合規定密度的電解液,浸透極板和進行補充電,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