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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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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汽車座椅頭枕強度性能試驗臺
產品用途: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是一種用于力學、交通運輸工程領域的工藝試驗儀器,用于汽車座椅頭枕強度的性能測試。頭枕靜態性能試驗主要用于檢驗座椅及頭枕在前后方向的強度,因此又稱為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
產品結構:主要由座椅頭枕和座椅靠背靜強度試驗系統、座椅安裝平臺底座、H點定位系統以及電氣控制系統等幾部分組成。在頭枕和座椅靠背靜強度試驗系統中,有三套并列的加載機構,即:兩套邊側座椅頭枕加載機構和一套中間座椅頭枕加載機構。每套加載結構可以獨立進行試驗,也可以兩兩組合或三組同時進行試驗。當進行同時加載試驗時,具有良好的同步性。
依據標準:
《GB 11550-2009 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GB15083-2006 汽車座椅、座椅固定裝置及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5.4 座椅頭枕性能試驗》、
《GB15083-2019 汽車座椅、座椅固定裝置及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5.4 頭枕性能試驗》
《ECE R17 機動車座椅座椅固定裝置及頭枕認證的統一規定》、
《ECE R25 關于頭枕(不論其是否與座椅連為一體)認證的統一規定》等。
《GB 11550-2009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規定了M類和N類汽車座椅頭枕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技術指標:位移:0~500mm, 頭枕:0~2000N,靠背:0~5000N, 旋轉編碼器:360°。
詳細參數:
1. 三個頭枕加載電動缸:1) 行程0~700mm,最大推力2kN。2)力的測量及控制精度分兩檔:
①在0≤F≤1kN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2N;
②在1kN< p="">
3)位移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2mm。
4) 力矩(相對H點)的測量及控制分兩檔:
①在0≤F≤37Nm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0.5 Nm;
②在37Nm力臂(相對H點)長度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25mm。
2. 一個頭枕垂直加載電動缸:
1)行程0~200mm,最大推力1kN。
2)力的測量及控制分兩檔:在0≤F≤50N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1N;
3)位移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2mm。
3. 三個靠背加載電動缸:
1)行程:保證靠背加載模板角位移-5~70度(繞H點轉動時,軀干線與鉛垂線的夾角);
最大加載力矩(相對H點)1200Nm;加載位置(安裝力傳感器位置)在H點上方300±0.25mm。
2)力矩(相對H點)的測量及控制分兩檔:在≤373Nm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5Nm;
3) 角位移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01°(有效值)。
4.三套加載系統同步加載時,各系統任何時刻與預設載荷的差值不大于1%。
5.試驗時試驗臺靠背加載模板轉軸有足夠高的剛度:即在530Nm的力矩(相對H點)作用下,轉軸在X、Y、Z方向上的變形位移不大于0.5mm。
6.頭型加載電動缸的運動方向始終垂直于靠背加載模板軀干參考線,其固定支架始終平行于該軀干參考線,該支架要有足夠高的剛度,即在373Nm的力矩(相對H點)作用下,其最高點變形位移不得大于0.5mm。
試驗方法:
(1)將座椅牢固地安裝在座椅工裝或者車身部件上,將座椅及工裝牢固地安裝在試驗平臺上,將頭枕安裝在座椅上。對于高度可調的頭枕,在可調范圍內將其調至最高位置;對于長條座椅,如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頭枕部分)為一個以上座位共用時,則應對這些座位同時進行試驗;如果座椅或座椅靠背相對安裝在車身上的頭枕可調,則應將其調至由技術部門規定的較不利位置上。
(2)若座椅或座椅靠背未損壞,操作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繼續增加負載到890N,卸載后查看座椅狀態。
可附件功能:座椅靠背及調節裝置強度試驗
使用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還可以完成GB15083-2006和ECE R17 標準中規定的座椅靠背及調節裝置強度試驗。試驗方法是相對“H"點沿縱向向后對座椅靠背上部施加530N·m力矩的載荷。
試驗要求是:座椅骨架、座椅固定裝置、調節裝置、移位折疊裝置或其鎖止裝置均不應失效;用于或有助于乘員通過的移動折疊裝置應處于工作狀態,且至少保證能解鎖一次,并按需要使座椅或者座椅的一部分移動。
標簽:頭枕靜態性能(靜強度)試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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