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羅托克執行機構一段時間后,有時會發現電動執行器的控制精度不如剛開始時那么準確。因此,有必要找出影響電動執行器控制精度的原因。現在我們來談談一些精度控制因素。
1、調節閥振蕩。首先,找到振動的來源。對于外部驅動的振動,調節閥應遠離振動源;消除或減弱振動源的振蕩強度;認為適當增加支點以減少調節閥的振蕩。內部介質流動引起的振蕩應使調節閥的阻力最小。在經驗允許的調整條件下,可增加旁通管。對于快速響應的控制系統,可以選擇特殊的對數閥元件。對于蝶閥,盡量在10~70°范圍內工作,以避免介質對質量閥體的效力交變點。
2、羅托克執行機構制動器不起作用。制動器用于消除電動執行機構斷電后轉子和輸出軸慣性空轉和負載反作用力力矩的影響,使輸出軸正確停在相應位置。如果制動器不工作,電動執行器的制動精度就會降低。因此,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根據負載調整制動力矩。
(2)適當調整制動輪與制動盤的間隙。
(3)制動蹄應有足夠的摩擦系數,嚴禁滴油(加潤滑油時,不要超過油指針的大位置)。
3、羅托克執行機構輸出有落后環節。主要的落后環節在于角行程電動執行器的輸出軸與調節機構(蝶閥等)的連接。因此,所有連桿和連桿的安裝應無松動或間隙。嘗試使用特殊的聯軸器來更換連桿。加工聯軸器時要注意現場安裝情況,保證電動執行機構輸出0~90°角對應閥體0~90°角和閥位反饋信號4~2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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