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總磷分析儀日常檢修要求
閱讀:1033 發布時間:2020-12-25
(1)在線監測設備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換的,應當事先報經環境保護有關部門批準。
(2)運營單位發現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應在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3)對于一些容易診斷的故障,如電磁閥控制失靈、膜裂損、氣路賭賽、數據儀死機等,可攜帶工具或者備件到現場進行針對性的維修。此類故障維修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對不易診斷和維修的儀器故障,若72小時內無法排除,應安裝備用儀器。
(4)若數據存儲/控制儀發生故障,應在12小時內修復或更換,并保證已采集的數據不丟失。
(5)應備有足夠的備品備件及備用儀器,對其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清點,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增購,以不斷調整和補充各種備品備件及備用儀器的存儲數量。
(6)在線監測設備因故障不能采集、傳輸數據時,應及時向環境保護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采用人工方法進行監測。人工監測的周期應不少于每2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