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
1. 適用范圍:適用于在規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
2. 符合標準:l gb/t8626《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
3. 主要參數:整套配置:本試驗機由控制箱、燃燒箱本體、燃燒器、電磁閥、高壓點火器、信號控制線及試樣支架 組成;
電源電壓:ac220v±10%,50hz;
氣體純度:>95% 丙烷氣;(客戶自備)
放焰時間: 0 ~ 99 分 99 秒可設定;
持燃時間: 0 ~ 99 分 99 秒可設定;
燃燒器尺寸為: 燃燒器由孔徑為¢0.17mm 的噴嘴和調節閥組成, 并設有四個¢4mm 的空氣吸入孔; 火焰高度:20±2mm; 燃燒器傾角:45°;
點火系統:高壓電子點火,自動點火、復位;
4. 設備結構: 本機器結構由燃燒箱、控制箱,兩部份組成。
燃燒箱尺寸:l700*w400*h810(mm) 機箱材質:燃燒箱體采用優質(t=1.2mm)304不繡鋼板,數控機床加工成型,圓弧造型美觀大方。
控制箱采用優質(t=1.2mm)靜電鋼板,表面進行噴塑處理,更顯光潔、美觀。
噴燈:由我公司自制,黃銅材料,*符合gb/t8626標準要求。
其它機械零件材質采用304不銹鋼或a3料加厚電鍍,防腐防銹。
5. 使用條件:地面平整,通風良好,不含易燃、易爆、腐蝕性氣體和粉塵。
附近沒有強電磁輻射源。
設備周圍留有適當的維護空間。 溫度:25℃~35℃。ac220v/50hz。
電壓允許波動范圍:220v±10% 。
頻率允許波動范圍: 50hz±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