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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量方法規范
閱讀:2393 發布時間:2022-7-121.直接稱量法
將稱量器皿(燒杯、稱量瓶、錐形瓶等)放在天平上,去皮,使天平顯示為零,往器皿中加入樣品,天平顯示的數字即為試樣質量。
2.固定質量稱量法
適用于需要定量稱量的物質,如基準物質的配制,該方法是為了結果計算方便。稱量必須在稱量瓶中進行,用勺子輕輕振動,使試樣慢慢落入稱量瓶中,直至需要的固定質量。
3.遞減稱量法
適于易吸水、易氧化、易與CO2反應的物質。此類物質盛放在帶蓋的稱量瓶中。帶手套,也可用潔凈的小紙條套在稱量瓶上,拿取放在天平上稱量W1,拿出,在準備溶解試樣的容器上方,用小紙條套在瓶蓋上打開蓋子,并用蓋子輕敲瓶的上部,使試樣落入容器,再返回稱量,重復操作直至所需重量,此時稱量為W2,樣重為W=W1 -W2。
4.差量法
分析工作中常用的稱量方法,類似遞減稱量法。稱量器皿為自制的小簸箕或稱量紙,先放置稱量器皿在天平上,去皮,使天平顯示為零,用勺子往稱量器皿中加入樣品直至所需的質量為W1,將稱量器皿的樣品倒入準備處理試樣的容器中,再返回稱量倒空后的稱量器皿,質量為W2。樣品質量為W=W1 -W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