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水污染防治計劃
自來水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關于自來水的水質安全有待檢測考量“目前自來水檢測所報的出廠水和管網水合格率僅是針對原來35項水質標準中幾項主要指標的報告,而且這些數據絕大部分是出自自來水公司的自檢自測。廣大市民實際感覺水質情況與自來水檢測的合格率存在較大的差距,水質時有混濁、異味等情況發生。”
杭州市政協委員、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工程師陸瑩呼吁加快推進制水工藝改造,確保飲用水安全。
陸瑩委員認為,“由于大部分水廠傳統的自來水處理工藝主要是以去除水中的懸浮物、濁度、色度為主,對溶解性有機物去除能力相對不足,而且某些消毒劑本身可能含有致癌、致畸的物質,影響飲用者的健康。”
實現五個水廠全面深度處理
杭州市主城區五家水廠中,清泰水廠、南星水廠、九溪水廠、赤山埠水廠使用錢塘江水源,祥符水廠使用東苕溪水源,其中,使用錢塘江水源的水廠占全部供水量的85%以上。水處理工藝上,祥符水廠、九溪水廠及赤山埠水廠仍采用混凝、沉淀、過濾、消毒常規處理工藝。
陸瑩委員建議,“根據目前水源地水質不是很好的現狀,杭州市水務控股集團應在今年完成現有5個自來水廠處理工藝的改造,采用比較可行的飲用水深度處理方法,提高自來水質量,保證市民能喝到安全放心的飲用水。”
加大自來水檢測的透明度
2007年7月,國家正式執行新的飲用水水質標準,新標準對飲用水水質的要求由原來的35項指標提高為106項,這是一項與接軌的水質標準。新的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中增加的絕大部分指標是有機污染物控制指標,可以更進一步了解自來水中的有機物存在情況。
陸瑩委員建議,杭州主城區5家水廠要按照新的飲用水水質標準,增加水質檢測指標。確保每月一次按照2012年7月1日實施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106項全指標監測,保證出廠水達到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上級主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對5家自來水廠的出水進行交叉監測,將水質 “三級檢測”機制落到實處。
陸瑩委員說,當今,“各項指標均符合飲用水標準”的承諾常出現在各地地方政府的口中,但它并不能平息公眾的懷疑和擔憂。為此,建議建立第三方檢測機構,引入市疾病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等作為第三方水質檢測方,由第三方和水廠每天共同抽取水樣,化驗后及時向市民公布水質檢測數據和結果,從而提高自來水水質監測結果的可信度。
嚴把供水管網的質量關
從自來水廠出來的水,雖經過各種處理,但仍有微生物再繁殖。重新繁殖的微生物常年在輸配管道中,形成了生物膜,膜的老化與脫落引起水的臭和味、色度的增加。此外,這些微生物漸漸對消毒劑產生了抵抗力,不易被殺滅,更增加了終端自來水微生物數量。水質就變得不那么達標,就會出現水質異味。
另外, 管網老化首先會導致泄漏,更嚴重的是管網老化導致二次污染事件頻發。自來水經管網流到水,水質合格率至少會下降10%。
為此,陸瑩委員建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尤其是要在市民們對自來水異味投訴多的時候,加大對飲用水管網末端水質的監測頻次,增加從供水末端取樣(居民家自來水出口)檢測。嚴格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106項全指標,確保市民喝到安全放心的飲用水。
各水廠在日常管理基礎上,要加強對生產點位的監控管理,嚴格工藝運行管理,根據原水的污染情況及時調整工藝。加大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力度,及時更換供水老舊管網,保證水質安全。
11日,在國新辦2013年環保工作進展情況發布會上,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介紹了正在編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有關情況。他表示,文件的核心就是要改善水環境質量,重點是抓兩頭,一頭是污染重的地方堅決進行治理,另一頭是水質較好的河湖,堅決把它保護起來。
目前我國水環境問題基本上是穩定的,但水環境形勢依然非常嚴峻,主要有幾個方面:
一是水污染物的排放總量仍然巨大。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量大概在2400萬噸左右,氨氮的排放量大體在245萬噸左右。這個排放量遠遠超過了目前的環境容量,有專家測算,這些總量必須要削減30%-50%,水環境才會有根本性的改變。
二是地下水包括地下水的污染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三是一些河流,特別是農村,或者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河溝、河岔的污染問題仍然十分嚴重。
四是在水環境的管理上還有很多不足。
翟青介紹,為了有效解決這些問題,環保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正在編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將報請國務院審議。
在具體措施方面,一是要大幅度削減工業污染的排放;二是要管理好城市生活污染的排放;三是治理好農村河溝、河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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